[精品]电杆上路灯安装工艺标准
电杆上路灯安装工艺标准(327-1998)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架空线路水泥电杆上的路灯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 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2.1.2灯具: 2.1.2.1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2.1.2.2灯头线截面不应小于:铜线榆,0mm2;铝线2.5mm2. 2.1.3针式绝缘子: 2.1.3.1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1.3.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2.1.3.3严禁使用硫磺浇灌的绝缘子. 2.1.4绝缘导线: 2.1.4.1不应有扭绞,死弯,断裂及绝缘层破损等缺陷. 2.1.4.2引下线截面不应小于:铜线L5mm2;铝线榆.5mm2;额定电压不应 低于500V 2.1.5灯架,抱箍 2.1.5.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1.5.2应热镀锌,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2.1.6螺栓: 2.1.6.1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螺栓与螺母应配 合良好. 2.1.6.2金属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 弹力合适,厚度符合规定. 2.1.7其它材料:熔断器,绝缘绑线,软塑料管,橡胶布,黑胶布等. 2.2主要机具: 2.2.1滑轮,手锤,活扳手,尼龙绳. 2.2.2水平尺,卷尺,脚扣,安全带,高凳等. 2.3作业条件: 2.3.1灯架制作已完毕. 2.3.2架空线路施工已完成.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灯架,灯具安装一配接引下线一试灯 3.2灯架,灯具安装: 3.2.1按设计要求测出灯具(灯架)安装高度,在电杆上划出标记。 3.2.2将灯架,灯具吊上电杆(较重的灯架,灯具可使用滑轮,大绳吊上电杆), 穿好抱箍或螺栓,按设计要求找好照射角度,找好平正度后,将灯架紧固好, 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仰角应保持一致,排列整齐。 3.3配接引下线:将针式绝缘子固定在灯架上,将导线的一端在绝缘子上绑 好回头,并分别与灯头线、熔断器进行连接,将接头用橡胶布和黑胶布半幅重 叠各包扎一层,然后将导线的另一端拉紧,并与路灯干线背扣后进行缠绕连接。 3.3.1每套灯具的相线应装有熔断器,且相线应接螺口灯头的中心端子。 3.3.2引下线与路灯干线连接点距杆中心应为400〜600mm,且两侧对称一 致。 3.3.3引下线凌空段不应有接头,长度不应超过4m,超过时应加装固定点 或使用钢管引线。 3.3.4导线进出灯架处应套软塑料管,并做防水弯。 3.4试灯:全部安装工作完毕后,送电、试灯、并进一步调整灯具的照射角 度。 4质量标准 4.1保证项目 灯架,灯具,金具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导线连接必须紧密,牢 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送电试验调整记录. 4.2基本项目: 4.2.1黑色金属金具零件防腐保护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灯位正确,固定牢靠,杆上路灯的引线应拉紧.灯具清洁,成排安装的排 列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成品保护 灯具安装后,应防止碰撞.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引下线松弛.引下线与干线连接处未背扣或杆上操作时碰撞引下线. 6.2灯具照射角度不准确.灯架安装固定不牢固,使灯臂横向位移或下倾 7质量记录 7.1灯具,针式绝缘子,绝缘导线等产品出厂质量证明 7.2电杆上路灯安装工程预检,自检记录. 7.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7.4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电气照明灯具安装工程。但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 照明灯具安装 2、施工准备 2. 1材料要求: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足。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 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 品合格证。 吊管: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瓷接头: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支架:必须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灯卡具(爪子):塑料灯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 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电容器、起辉器、起辉器座、熔断器、吊盒(法兰盘)、软塑料 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尼龙丝网、焊锡、焊剂(松香、酒精)、橡胶绝缘带、粘 塑料带、黑胶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 2主要机具: 红铅笔、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手套、安全带、扎锥、手锤、螯子、钢锯、锯条、压 力案子、扁车坐、圆车坐、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活扳子、套 丝板、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台钻、电钻、电锤、射钉枪、兆欧表、万用表、 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 3作业条件: 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下吊杆。盒子口修好,木 台、木板油漆完。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 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3操作工艺 3. 1工艺流程: 灯具检查灯具组装灯具安装通电试运行 3. 2灯具检查: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 (b) 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c) 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泄水孔的封闭式灯具; (d) 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 (e) 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 (f) 可能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 (g) 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 (h) 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 检查灯内配线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 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b) 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c) 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应采取隔热措施。 (d) 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接在灯芯柱上; (e) 日光灯接线见下图 特征灯具检查: (a) 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 (b) 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 (c) 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d) 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 (e) 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3. 3灯具组装: 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 (a) 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