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资入股合同
土地投资入股合同 甲方: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同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样,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羊养殖、牧草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运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担当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状况 乙方土地运用权人共计 人。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确定的为准。土地主要用于种羊养殖、牧草种植所需的圈舍、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3、乙方不参加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刚好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运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权。 2、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平安,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担当责任。 3、甲方应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需设施。 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设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运用土地。 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运用土地的状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帮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运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需供应入股土地所需资料,主动帮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运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需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爱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须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全部。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可无偿归乙方全部。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全部权仍归入股人全部,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须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告知乙方后,乙方应当主动协作甲方办理手续,银行借贷资金的本、息由甲方负责偿还。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有关部门审批,乙方有义务主动帮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实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者可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同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运用权方)可举荐、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详细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假如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全部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全部,土地补偿费归乙方全部。不行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担当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 2、因不行抗力(重大自然灾难)使合同无法接着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 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行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刚好通知对方,并供应证明材料。可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恳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样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鲁甸县春华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全部土地运用权人(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以上这土地投资入股合同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假如您喜爱这篇文章,请共享给您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