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性程序
划拨土地运用权协议出让报批程序(出让合同): 办事流程:申报—国土分局初审—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政府预审—规划用地—缴费—市政府批复 申报材料:1、原土地运用者的申请报告2份(主管部门签署看法) 2、提交《国有土地运用证》并复印1份 3、提交原宗地图并复印1份 4、土地运用权转让协议书2份 5、属房地产转让的应供应受让方的房产证复印件2份(交验房产证原件) 6、土地运用权评估报告2份 7、交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复印2份 8、规划部门《关于审批建设用地的联系函》原件、复印件各1份 9、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绿线范围图纸2份 10、计委立项批文2份 11、宗地图3份(分割出让的供应) 12、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13、受让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14、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2份 15、受让方是个人的供应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证复印件2份 16、受让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供应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2份 17、其他文件材料 收费标准 1.出让金:不低于基准地价或宗地评估价的40%计收;营业税:不低于基准地价或宗地评估价的7.5%计收;契税:不低于基准地价或宗地评估价的4%计收;交易手续费:每宗地2600元。(注:赣州市章贡区国有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252元/平米。) 2、另外可能要征收的税:印花税为五元;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教化费附加:营业税额×3%。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必需符合城市限制性具体规划,即:现行城市控规已将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工业用地变更为经营性用地必需实行招拍挂出让”的规定,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后,应收回原工业用地重新按商业用地依法招拍挂出让。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原土地运用者向国土部门申请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运用者托付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确定补偿价格,对原土地运用者进行补偿。 2、国土部门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原地块调整后新的用途及规划条件,在综合考虑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成本、市场教化参考价格和近期相邻宗地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经规划、国土、财政、监察部门集体会审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3、经招拍挂出让后产生新的土地运用者。新的土地运用者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土地运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土地运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