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实施方案.docx
三支一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特别是紧扣当前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在全省范围内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2年的的志愿服务。具体计划、招募数量及工作岗位是: (一)“烛光计划”。招募350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二)“支农计划”。招募350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三)“天使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四)“扶贫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年—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天使计划”(即支医)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30周岁,女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78年7月25日后出生,女为1980年7月25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7月25日)。各市(州)的需求岗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人才工作专题网页(/topic/rc)上公布。 (二)宣传动员(7月25日—7月31日):省上统一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口号:地震灾区为“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贡献力量”,其余地区和单位的宣传口号为:“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网上报名(8月1日—8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日10:00至8月6日24:00,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本次考试免交报名费。 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0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的姓名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8月26日—8月29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8年8月26日10:00至8月29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部门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网上报考技术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五)笔试(8月31日):笔试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4:00-15: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置(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9月12日)。笔试成绩于9月12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各市(州)人事部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9月14日—9月15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9月18日—9月20日)。各市(州)人事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0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突出的,家庭受地震灾害影响生活困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八)体检(9月23日—9月24日)。由各市(州)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承担,各市(州)人事部门先行垫支。 (九)确定招募人选(9月28日—9月30日)。各各市(州)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事部门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十)签定协议(10月10日—10月15日)。县(市、区)人事部门与所聘人员签定志愿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市(州)人事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地区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一)培训上岗(10月15日—10月20日)。各市(州)为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培训费用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承担,各市(州)人事部门先行垫支。 五、待遇 (一)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在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在其他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所需经费,省财政负担50%。 对完成工作目标、服务期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志愿者服务期间,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 (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时,每工作1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三)按照国人部发[*]16号文件规定,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于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