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三述工作制度.docx
党风廉政建设三述工作制度 县编办“三述”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三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的情况;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参与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单位落实责任制规定和保持廉洁自律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问责的情况。 2.加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建设情况。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纪律建设,维护政治纪律;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加强作风建设,坚守党的宗旨等方面的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贯彻“八项规定”、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信息公开、“五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二、“三述”的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三述”人选,明确活动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等事项。 2.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全面收集群众意见,认真撰写“三述”报告。报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客观总结成绩、如实查摆问题,又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召开“三述”大会前,要将“三述”书面报告给编办主任审阅 3.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纪委委员及应邀参加测评人员的评议。采用书面和现场互动等方式,对“三述”人员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 4.询问质询。根据工作需要,“三述”活动可组织纪委委员和应邀出席会议的人员,在会前、会中向“三述”人员提出询问或质询,“三述”人员要认真回应,作出书面或现场解释、答复。 5.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五、“三述”的组织实施 1.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广泛依靠社会参与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支部主要领导审定“三述”工作方案。 2.把“三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健全“三述”活动工作制度。 3.创新“三述”活动的形式,拓宽征求意见建议的渠道,运用各种方式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提高透明度,建立完善运用评议结果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三述”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