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细则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包含全部以多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关键工序而生产多种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不包含原果汁低于5%果味饮料。 二、基础生产步骤和关键控制步骤 (一)基础生产步骤。 1.以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 水处理→水 + 辅料 ↓ 浓缩汁(浆)→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2.以果(蔬)为原料 果(蔬) 水处理→水 + 辅料 ↓ ↓ 预处理→榨汁→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二)关键控制步骤。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管理控制;生产设备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控制;瓶及盖清洗消毒;操作人员卫生管理。 (三)轻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步骤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步骤易造成原果汁含量和明示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企业,应含有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原料清洗车间(直接以果、蔬为原料)、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清洗消毒设施和符合要求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通常作业区(品质试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各区之间应给有效隔离,预防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入口处应设有些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清洁作业区对于热灌装工艺应为10万级以上清洁厂房;后杀菌和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确保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 (二)必备生产设备。 1. 果(蔬)预处理设施(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2. 榨汁机或制浆机(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3. 水处理设备;4. 调配设施(需调配);5. 贮罐;6. 杀菌设备;7.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9. 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9297—《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地方标准及立案有效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相关要求 使用水果(蔬菜)或其浓缩汁(浆)应符合生产基础要求和GB17325-《食品工业用浓缩果疏汁(浆)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其它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原辅材料中包含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需采购获证企业获证产品。 六、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计量容器;(六)酸度计(颜色较深样品测定);(七)折光仪;(八)酸碱滴定装置;(九)分析天平(0.1mg)。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及出厂检验根据下列表中列出对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识,企业每十二个月应该进行2次检验。带※项目为橙、柑、桔汁及其饮料测定项目;带项目为以非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罐装果蔬汁饮料微生物测定项目;带★项目为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罐装果蔬汁饮料微生物测定项目。 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总酸 √ √ √ 4 可溶性固形物 √ √ √ 5 ※原果汁含量 √ √ * 6 总砷 √ √ * 7 铅 √ √ * 8 铜 √ √ * 9 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10 铁 √ √ * 金属罐装产品 11 锌 √ √ * 金属罐装产品 12 锡 √ √ * 金属罐装产品 13 锌、铜、铁总和 √ √ * 金属罐装产品 14 展青霉素 √ √ * 苹果汁、山楂汁 15 菌落总数 √ √ √ 16 大肠菌群 √ √ √ 17 致病菌 √ √ * 18 霉菌 √ √ * 19 酵母 √ √ * 20 ★商业无菌 √ √ √ 21 苯甲酸 √ √ * 其它防腐剂依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22 山梨酸 √ √ * 23 糖精钠 √ √ * 其它甜味剂依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24 甜蜜素 √ √ * 25 着色剂 √ √ * 依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26 标签 √ √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对于同时生产果汁饮料及蔬菜汁饮料企业,每类产品应抽查一个品种。果汁饮料中橙、柑、橘汁饮料为必抽品种。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定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署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