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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简讥 浙江检验检疫局WTO研究室 2008年8月15日 食品、农产品 欧盟宣布解除中国禽肉产品禁令 欧委会官方网站8月5日公告决定,修改2002年相关决议,批准进口来自中国山东的加 热禽肉产品。这标志着在经过中方数年努力后,中国禽肉产品将重返欧盟市场。根据公告, 允许进口的中国产品仅限于来自中国山东省,并须出具中国官方检验才艮告,生产过程中加热 温度至少达70C。欧方将重点检验氯霉素、硝基吠哺及代谢物残留。按计划,欧委会将于8 月19日公布获准对欧出口的中国工厂名单,该名单将于9月2日生效,这意味着停止了 6 年的禽肉产品可恢复对欧出口。 来源:国际商才艮 英国正式恢复向中国出口家畜及相关产品 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12日宣布,英国已经正式恢复向中国出口牲畜以及畜产品。 该政府机构说,中国方面已经解除了英国向中国出口牲畜和畜产品的禁令,凡去年7月 7日至今年8月7日期间外生产并获得出口许可证的相关产品,都可以向中国出口。 该机构表示,中国是英国非常重要的家畜及牲畜产品出口国。去年1至7月,英国仅出 口到中国的羊皮、牛皮和汗羊毛总值就达4000万英镑。目前,英中双方正就英国猪肉出口 中国的最终正式协议进行协商,而中国解除禁令将加快这一进程。 去年8月英国宣布萨里郡发生口蹄疫,中国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随后联 合发出公告,为防止口蹄疫传入中国,禁止从英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英国在采取了多种控制措施后,今年2月19日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重新获得无口蹄疫疫 情的认定。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输美未加工食品需强制性标注原产地 未加工的易腐性农产品(新鲜及冷冻蔬菜水果)、畜禽肉、花生、美洲山核桃、人参及 澳洲坚果等将实施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制度。美国农业部于近日宣布此法例,该法例将从今年 9月30日起施行。 须特别留意的是,法规并未将加工食品项目中的上述成分纳入管制范围。根据规定,上 述涵盖产品如果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例如,烹饪、固化、烟熏等)或与其它实质性食物成 分结合(例如,巧克力、番茄酱等),可豁免强制性原产国标签要求。因此,该法规基本是 针对单一的未加工处理的上述出口食品原料而言,企业需特别关注,以选择有效应对方法。 美国早在2002年版《农业法案》中即有“原产国标注”规定,但因一些食品零售商的重 重阻力而搁置至今。现在,美国推进这一原本难产的规定驶入快车道,既加速了美国食品标 签标准的完善,也为食品标签不合格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不符合进口国标签要求的货物将被 退货或销毁,损失将难以估量。 宁波地区依托长江三角洲这块最重要的集结地,形成了以奉化、葬州、慈溪、象山等食 品出口基地,现有输美食品企业100多家,经检验检疫出口美国的食品今年1至7月份已突 破4. 78亿美元,较上年同期递增了 36.94%。作为宁波输美支柱产业之一的食品行业,未来 出口发展空间巨大,为防止美国强制性标注原产国给输美食品造成消极影响,宁波检验检疫 部门提醒企业在把好产品出口质量关的同时,还需予以密切关注产品的“脸面”,规范输往 国家对出口食品的标签要求,以避免因标示不清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尽快改变标签 标识亟待与国际接轨的现状,努力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标签标准上的差距,如在警示标识、原 产地标识等内容上充分考虑消费者知情权和人性化因素,真正为严格把好食品出口的第一道 关口做出努力。 加拿大修订种子的相关法规 2008年7月2日,加拿大政府宣布修改有关种子的相关法规,该法规制定的目的是建立 一个更灵活的品种登记制度。法规规定,除红花,养麦,向日葵和土豆,其他作物将继续履 行注册要求,已经获得免受冬种注册的作物将继续获得豁免。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加拿大正采取措施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近日,加拿大卫生部和环境部向外界联合宣布,加拿大正采取措施禁止进口和销售有双 酚A成分的聚碳酸酯塑料婴儿奶瓶,相关法令有望今秋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此举控制聚碳酸酯塑料奶瓶生产是基于双酚A可能会对新生儿和 18个月以下的婴幼儿的神经和行为产生潜在危害,并没禁止或限制所有含双酚A成分的产 品,硬胶循环再用水瓶、塑料餐具和其他食品容器仍可使用。 有研究表明,双酚A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对其的禁令不断出台,如挪威将于 2008年下半年生效的关于限制特定有害物质在消费品中的使用(挪威PoHS),明确禁止双酚 A在消费品中的使用;美国有关州也率先立法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双酚A的玩具和儿童保育品。 国际市场上生产的双酚A主要用于聚碳酸酯和环氧树脂,而其中聚碳酸酯占了消费量的 一半以上,但至今为止,国际上没有就产品中的双酚A含量建立共识标准,我国也只作了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在水中浸泡,每升水中含酚类物质不得超过0.05毫克 这一宽泛的限量规定。 来源:中国塑料网 澳洲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2008年8月6日,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最新消息,澳大利亚拟议对澳新食品标准法 典进行修订,包括对奶制品的规管,两种转基因产品的批准及婴儿食品标签最低年龄的审议。 一、原料奶制品的主要生产和加工要求(仅澳洲适用)-P1007讨论文件 该草案规定只有经热处理,如巴氏消毒的牛奶及奶制品才允许在澳洲出售。澳洲的原料 奶,如奶酪至今未进行热处理,为此FSANZ提出了一类框架方法,根据对人类潜在的负面影 响来分配产品属于哪一类的框架范畴,以评估原料奶的安全性,因此,该P1007文件为规范 原料奶的安全性提供帮助。 二、抗草甘麟转基因棉纱GHB614的草案评估,申请号A614 FSANZ在国内企业的要求下,拟议批准来自基因改造的棉纱GHB614,该GHB614耐除草剂 草甘麟。在澳洲,所有基因改造食品,必须经历一个市场前的安全评估后,才允许在澳新出 售。转基因棉纱GHB614日前已在全球的棉花种植国开发种植。 三、转基因抗虫棉纱C0T67B评估草案-申请号A615 FSANZ经相关利益方的请求,拟议对转基因抗虫棉纱COT67B的使用及销售的授权进行修 订。 四、婴儿食品最低年龄标签初步的最后评估 第P274议案 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准许的婴幼儿食品标签标注适合从4个月大年龄的婴儿。然而, 日前澳新西兰婴儿喂养指南都建议引入固体食物’约6个月 的标签标识。因此,FSANZ拟 议将婴儿食品最低年龄标签修改为 约6个月 ,以便与婴儿喂养指南相一致。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韩国发布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 2008年8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KFDA)发布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 拟对食品标签标准作出如下修订以减少对食品标签的限制并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 撤销与韩语一起使用的外语字体大小规定;-考虑到产品质量区别,通过允许企业设定“每 份用量”,扩大“每份用量”的范围;-将只允许特殊膳食使用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营养标 签扩大到常规食品;-允许婴儿配方等食品标明营养成分名称及含量,而不仅仅是营养参 考值百分比。-撤销了人参和红参标准说明。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日本发布关于器具检测成绩书可免去申报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