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金融调控与监管法.ppt
第二篇,金融调控与监管法,第二章 中央银行法,第一节 中央银行法概述 一、中央银行的概念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三、中央银行法的概念、性质与地位 四、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一、中央银行的概念,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处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关。 “国家银行”、“储备银行”、“人民银行”或冠以国名。,二、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1656年创办第一家发行银行券的银行——瑞典国家银行; 1694年在伦敦成立股份制的英格兰银行——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的雏形。,中央银行的发展轨迹:,1、建立方式 一般商业银行-大银行-发行银行-中央银行(英) 别国经验结合本国实践,立法形成(美) 2、职能发展 发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监管 和调控职能的加强,,3、活动宗旨 特权商业银行-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4、资本来源 资本所有权私有为主向所有权公有为主转变,中央银行的发展阶段:,1、萌芽阶段 享有银行券发行权,和政府财政、国家资 本有密切的联系、 2、创建阶段 多家中央银行完成了独占发行权,,3、普及阶段 布鲁塞尔国家金融会议的召开,重申了实 行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 4、加强阶段 各国普遍加强了对中央银行的控制和利用,三、中央银行法的概念、性质与地位,(一)概念 中央银行法是确立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与 职责权限,规范中央银行的组织和权限及活 动开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性质 一方面、它不是一般的金融企业,不以营利 为目的,而是一国的金融监管和调控机关; 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从事金融服务,是发 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但它 的服务对象不是工商企业和个人,而是政府 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整个大众。,四、中央银行法的立法模式与基本原则,(一)立法模式 1、合并立法 中央银行法和普通银行法统一立法 2、分别立法 单独制定中央银行法和普通银行法(我国),,(二)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原则 1、稳定货币原则 2、独立自主原则,,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内容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与职能 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三、中央银行的法律形式与法律地位 四、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五、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及其操作,一、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与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法律性质 调节宏观经济、监管金融业的特殊国家金融 调控与监管机关。,,1、作为国家机关的特殊性 (1)中央银行的监管调控职能主要通过其服务职能实现,靠货币政策等间接杠杆调控不是靠行政命令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2)中央银行业办理金融业务,有资本也有收益,不是完全依靠财政拨款; (3)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直接隶属于政府,与立法机关直接建立监督制约关系。,,2、作为金融机构,有国家机关的性质 (1)中央银行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 (2)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 (3)国家多中央银行的资本和利益分配有较强的控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任职期限规定较为严格。,,(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1、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分,可分为调控职能、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 2、按照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可分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二、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一)总分行制 总行一般设在首都,分行一般按经济区域设 立;(英、法、日) (二)复合二元制 中央一级和地方一级都设立中央银行; (美、德),,(三)跨国制 某一货币联盟的成员国共同成立一家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 (四)准中央银行制 由有关政府机构一起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香港金融管理局),三、中央银行的法律形式与法律地位,(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形式 中央银行的法律形式是指法律规定的中央 银行的主体资格形式。 中央银行一般都有自己的资本,实行独立运 营和管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 人资格。,,(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是指各国通过立法规 定中央银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如何,决定了其权限大 小及在国民经济调节体系中的地位。,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的类型:,1、直接向国会负责、独立性较强型 (德、美、瑞典、瑞士) 2、名义上属于财政部,但实际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型 (英、日、加、挪威、马来西亚) 3,隶属于政府、不具有独立性型 (意、澳、比利时),四、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最高权力机构(包括决策和执行机构)、内部职能机构、外部分支机构。 (一)权力机构 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称董事会、理 事会或委员会;成员一般5~20人。 理事一般由国会、总统或皇室任命,任期4、 5、8、14年不等。,,(二)内部职能机构 中央银行根据其职能和业务管理需要,设立 若干职能部门作为其执行机构。 (三)外部分支机构 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分、支行)是中央银行 总行的派出机构,它根据总行的授权,在各 自辖区内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五、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及其操作,(一)货币政策的概念及内容 货币政策,或称金融政策,是指主权国家为 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用的各种调节货 币供应量或管制信用规模的方针、政策和措 施的总称,是一国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的内容: 1、按其运行机制,分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中介目标、操作目标、货币政策工具、传导机制、政策效应和监测等。 2、按其实施的措施,可分为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外汇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3、按其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可以分为紧缩性货币政策、扩张性货币政策、中性货币政策。 4、按货币政策操作原则,可以分为单一规则货币政策、反周期货币政策、相机决策货币政策。,,(二)货币政策目标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所预 定要对宏观经济产生的明确效果,包括最终 目标、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三)货币政策工具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实现其政策目标的政策手段。 中央银行实现其最终目标有一个传导机制: 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操作目标 中介目标 最终目标,,,,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以下三类:,1、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 或称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所 采用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货币信用的扩张 与紧缩产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响的手段,是 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1)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立法授权中央银行规 定和调整商业银行等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 备金率,以此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 力,间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制度。,,(2)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规定再贴现 条件和调整再贴现率来影响金融机构的融资 成本,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求,从 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 公开买卖有价证券,影响金融机构的头寸, 吞吐基础货币,从而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市场 利率的一种业务活动。,,2、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对某些 特殊的信贷或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而采用的 工具。,主要包括:,(1)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为限制使用贷款购买证券的比重,而规定凭信用购进有价证券的交易必须支付法定数额的保证金。 (2)不动产信用控制,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