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编号:HK-SC-02 三级, 第4次修改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下发日期:2012-05—01 执行日期:2012—05-01 1.目的 为维护生产工作的正常秩序,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法律规范生产操作, 法律规范公司用水用电管理,更好地搞好公司的产、供、销平衡,保证生产安全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生产运行管理 2。1生产调度负责月度、年度计划的监督执行而且对生产工序进行控制与管理. 2.2传达各级领导的指令并监督执行,接受反馈信息并加以处理。 2.3协调生产中各部门出现的技术、设备、动力、能源、物料、人员及产品质量问题。 2。4处理生产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2.5每天汇总生产运行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为指挥生产提供参考. 2.6负责公司产供销平衡工作。 2。7生产各部门及技术设备部、安全部、质监部按时参加周一、周四生产部组织的生产调度例会,对会议上领导下达的各项指令及会议提出的问题,生产部负责汇总并落实。 2。8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生产例会,特别情况,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由副主任代替参加。 2.9 流程: 领导指令 下达车间 监督执行 实行奖罚 车间问题 通知调度 调度记录并协调 3。生产用水用电管理 3.1公司用电由电仪车间协调用电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3。2高低配电进行倒闸操作时,由电仪车间通知生产部,由生产部下令,各车间配合电仪车间复令后,具体落实操作。 3.3大型电气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切换、维护、保养。 3.4公司年度大检修改造的电气项目由电仪车间统一列出计划,上报生产部、技术设备 部,然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5外来施工单位进装置安装电气设备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6公司人员要有节约意识,严禁浪费水源,不能有乱排、乱放、常流水现象。 3。7严禁用水冲洗地面或设备。 3。8所有混合水柱及冷换设备冬季防冻防凝放空要微排。 3。9各单位加强检查,严防循环水跟新奇水互串。 3。10装置需循环水,应首先用地下井水补充,地下水不足时可用新奇水。 3.11各车间负责每天新奇水、地下水、软化水的统计,电仪车间负责各车间用电的统计,并每天报生产部. 4。生产装置消耗指标管理 4.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能耗控制管理,降低成本,完成公司年度节能目标,生产部应针对公司年度节能目标,结合各车间装置特点及消耗情况,制定《各生产装置消耗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4.2考核方式: 4.2。1实行按月考核,单耗计算依据月度盘点统计数据。 4.2。2若低于以上每项单耗指标视情况奖励100—300元/项,;若高于以上每项单耗指标视情况扣款100-300元/项;若等于以上每项单耗指标不奖不扣; 4.2.3由不可控因素(如明显由于原料性质变化、装置提降量等上产上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能耗消耗降低或增加,出具数据证据,提出书面申请不计入考核范围. 5.扣款规定 5.1生产中各部门严格执行生产调度指令,否则扣款50元/次。 5。2各部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如不汇报扣款50元/次. 5.3出现的生产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者,除按事故处理规定扣款外,另加倍处罚。 5.4生产系统倒班人员替班条必须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交生产调度管理,如不交纳或交纳不及时,扣款50元/次。 5.5生产过程中出现浪费情况扣款100元/次. 5.6各部门必须由负责人参加周一、周四生产例会,无故不参加扣款100元/次,无故不请假或私自找人代替扣款50元/次,没有完成各项任务及指令,扣款50元/次。 5。7生产过程中因停送电误操作影响生产,视情况扣款200元以上。 5。8所有电器设备及时定期维护保养,按时巡检,违者扣款50元/次。 5.9各配电回路要完好备用,违者扣款50元/次。 5.10外来单位严禁私自入配电室内拉、拆电源 ,违者扣款1000元。 5。11用水冲洗地面扣款100元/次。 5.12由于操作失误,新奇水与循环水出现互串现象,扣款200元以上. 5.13 75KW以上电动机切换注意事项: 5.13。1生产装置切换大型机组时要避开每天用电高峰(8时--11时,18时——23时)和低谷期(23时—-7时);平段进行期切换机组最适宜(7时--8时,11时—18时). 5.13。2大型设备长时间安全平稳运行,既保证设备寿命,又合理安排维修时间,同时备用机组要达到良好备用. 5.13。3违反以上规定对车间负责人扣款200元/次。 6。奖励规定 6.1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隐患,避开损失的,奖励100-500元/次; 6.2对生产操作及现场合理化改进,便于操作和安全,奖励100—300元/次; 6。3对生产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产品质量控制,收率有益,增加经济效益的,奖励200-500元/次; 6.4对生产工艺流程改进,优化操作,节能降耗的,奖励100—300元/次; 6.5对生产破坏行为,及时制止避开损失的,能够主动保护公司财产利益的,对违法行为主动举报,避开公司财产损失的,奖励300-500元/次; 6。6节约行为明显,对于能够满足生产要求,修旧利废,节约资金成本,具有示范效应的,奖励200—500元/次; 6。7节约效果显著,优化资源分配,节约能源、节约材料,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成本,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励300—500元/次; 6.8对于跑、冒、滴、漏技术处理,避开损失进一步扩大,避开造成事故的,奖励50—200元/次. 6。9在公司装置生产运行及内外贸易结算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避开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员工激励管理规定》执行. 7.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