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完整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安 全控制全控制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专业面广、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如何保 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以 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见解。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公路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 过程中以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 科学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过程的安 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 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 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减少有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对 于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施工单位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 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 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 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技术 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产品特点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 性、体形庞大、多样性、易损性、社会性。技术特点包括:线长 点多、工种复杂、形式多样、特种作业多、作业技术含量低。施 工特点包括: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一线岗 位多是短期劳动雇佣关系:施工周期长,少则几月,多则几年; 施工涉及到的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工种多;施工参与人员和 单位之间协调性高; 施工受自然环境和外界干扰的影响大。 因此, 公路工程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强调: 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细致,安全管 理要注重协调性。 1.2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安全管理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效果原则; 安全管理奖惩原则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控制措施 作为施工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 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主体,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促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的落实:一 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二 是健全安全法制,依法规范全社会的安全行为;三是强化安全责任, 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 四是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实施 “科技兴安“战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问题;五是加大安全 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 2.1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观念规范化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体系。 欲求同 心,先求同识。 现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 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 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 学的施工技术,我们相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 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应当可以控制。 2.2 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点, 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 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且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特别强调“管理“,认为 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 只要各级安全管理到位了,人的 不安全行为就可以克服,物的不安全状态就可以消除, 环境的不安全 因素也可以改变。 所以推行安全系统工程能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层次提 高,使我们能从生产系统的全局出发, 全面地考虑规划施工各个阶段 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2.3 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 责任人, 安全是与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条件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 的,不考虑这些联系和制约关系,只是孤立地从个别环节或在某一局 部范围内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 是难以奏效的。建立并完善公路施工 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 明确各级部门负责 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例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相类似的管理机构),由单位负责 人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安 全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设安全科,各施工作业区 (包括物资储 存区)设作业区级兼职安全员,分别由各作业区作业长兼任,各班组 各设班组级兼职安全员 1 名,分别由各班组长兼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 员在 3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 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后, 还需建立各级机构和人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包括单位负责人及其副手、总工程师 (或技术总负 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长、班组长、部门或者施工队安全员、 班组安全员、作业工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 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 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布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安全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 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日负责 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 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4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 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施工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