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计划2021
1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民族团结计划 2021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本站为大 家带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望能帮助到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 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 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 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 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 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街道党工委 张林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人大工委主任、 纪工委书记林清松、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 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 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 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 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 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 成为为少数民族群 众办实事的过程, 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 努力推进辖区民族 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 2 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 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 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 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 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 到实惠。 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 各社区要将对少 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 脱贫致富。 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 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 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 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 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 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每年 9 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 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 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 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 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 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xx 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活动, 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 xx]32 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 织各族群众, 凝聚各方面力量, 采取多种形式,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 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 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 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 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 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力争用 3 年时 间,建成 5 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 (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 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 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 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 年内, 对示范单位、 示范社区、 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 采取各单位、 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 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 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 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4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各单 位、 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 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 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结合创建活动实际, 通过组织召开经 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 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