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XX 建设项目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根据《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开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三条单位成立以XX为代表的内控领导小组,加强本单位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工程技术科、总工办是项目的具体实施执行部门。 第四条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讨论决定并控制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讨论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三)由单位领导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工程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别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工程技术科、总工办负责记录并整理,及时编写会议纪要; (四)会议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单位负责人外出由工程技术科科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工程技术科、总工办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法律规范及技术标准; (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结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解决工程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沟通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管理程序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编报:100万元以下项目只编报项目建议书,100至200万元项目先编报可研报告(代项目建议书),200万元以上项目先编报项目建议书再编报可研报告. 根据单位需求、技术需求向发改局提交项目立项备案申请,立项备案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可行性讨论咨询单位进行调研和可行性讨论,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讨论 将可行性讨论咨询合同送法制办备案,然后签订可行性讨论合同.可行性讨论咨询单位出具可行性讨论报告,送发改局批复. 3、初步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确定:20万元以下项目由我单位指定勘察、设计单位,20至50万元项目采纳比选方案确定勘察、设计单位,50万元以上项目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后,合同送法制办备案,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进行初步设计,将设计方案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项目实施前期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后,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预算。送财政进行项目预算及招标控制价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报政府审批,然后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确定施工、监理单位:50万元以下项目由我单位指定施工、监理单位,50至200万元项目采纳比选方案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单位,200万元以上项目采纳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单位. 5、项目建设 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后,将合同送法制办备案,然后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建设,监理单位按合同和法律规范严格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施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设计变更及签证时根据《XX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工程概预算管理 第七条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科预算员或委托的相关单位负责,工程预算编制人员应持证上岗。工程预算编制要求: (一)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范围、具体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 (二)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应取费用项目,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 (三)熟悉并掌握施工图及其文字说明,熟悉有关技术交底内容; (四)根据施工图中的有关内容,确定并准备有关预算定额; (五)确定分部工程项目,列出工程细目,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单价; (六)编制补充单价,计算总价和小计; (七)进行工、料分析,计算应取费用; (八)复核、计算单位工程总价及单方造价; (九)填写编制说明书并装订签章。 第八条工程预算编制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在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应公正合理的对待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二)编制工程预算要了解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对工程预算的影响; (三)必须使用计算机编制预决算,提高编制效率和确保编制预算文件的准确性; (四)预算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与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合理的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 (五)预算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合作方的钱物,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工程预算书的评审 (一)对于向外委托预算的必须经分管工程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不需要向外委预算的由工程技术科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工程预算书编制完成后应由我分管工程的单位负责人审核,并交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二)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作为控制工程投资、编制工程进度、编制计划报表、提供各种数据的指标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第十条单位所有项目交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后交由工程技术科、总工办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单位党委成员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讨论决定单位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十二条单位党委成员讨论决定各科室、各场站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交由工程技术科直接负责。 第十三条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科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化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科、总工办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财务科、办公室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加部门,单位纪检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 第十七条招标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工程技术科按程序组织招标。工程技术科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提出拟采纳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召开评标会议。 第十八条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 1、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2、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3、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4、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5、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6、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7、发出中标通知书; 8、承发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