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优质文本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与其实施条例、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接受 社会监督。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热情为顾 客服务。 4.从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营业、验收、保管、养护的工作人员需经专 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档 案。 5.建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 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 6.建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档案, 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 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一年,但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 2 年。 7.具备与保健食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柜台、 货架等设施, 布局 合理。 8.要有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储存设施设备和管理规定。 9.质量管理部门 (员) 要按规定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登记。 对在库和柜台的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养护,保证保健食品质量。 10.设顾客意见薄和公开监督电话(其中,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投诉电 话:2187186) ,对顾客的意见或问题与时处理。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 《食品安全法》 与其实施条例、 卫生部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 / 10 优质文本 等法律法规,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按照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 须审核其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应向供货方索取 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 《检验报告书》 、 《保健食品生 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与《营业执照》 ;购进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符合规 定的、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口岸进口保健食 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保健食品的包装和标 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 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应提交本单位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必要时应与供货单位联系核实。 5.购进保健食品,需与供货单位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 (明确保健食品质 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必须明 确有效期。 6.质量管理人员有权拒收不合格保健食品。 7.购进保健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方红印章的销售票据,做到 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 保质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价格、日期等项内容;实行统 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证照和保健食品 合格的证明文件。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人员应熟悉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与适宜人群,具有独立工作能 力,视力在 0.9 或 0.9 以上(包括矫正后) ,无色盲,并经过专业培训后持 2 / 10 优质文本 证上岗。 2.验收保健食品应按购进票据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保质期、 批准文号、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等。票货相符。保健食品标志、外包装是 否完整。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与产品标识信 息等应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的内容一致。 3.验收保健食品,应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验收进 口保健食品,应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口岸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 。 4.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品种不得购进和入库, 并作出退货等处 理。 5.对销售退回、配送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逐批进行验收,对质 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依法定处理。 6.经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做好验收记录,并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名。 保健食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保健食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企业设有专职保健食品养护员,隶属于质量部管理。 2.养护人员负责对保健食品进行养护, 指导保管人员对库存保健食品进 行保管。保健食品按照规定的温、湿度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冷藏库( 2℃— 8℃) 、阴凉库(10℃—20℃) 、常温库(20℃—30℃) 。 3.仓库划分为待验区(黄色) 、退货区(黄色) 、合格品区(绿色) 、不 合格品区(红色) ,各区应放置明显标识,完善色标管理。储存保健食品应 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通风、防潮等措 施。 4、保健食品应离墙离地放置,按照生产批号分别存放,不同批号的保 健食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少于 5cm,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与 3 / 10 优质文本 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 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 10cm,不得存放与储存 管理无关的物品,保健食品严禁与放射性物质、有毒物、不洁物同室、同 仓库储存。仓库应保持卫生、干燥、整洁、无污染。储存保健食品的货架、 托盘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 近保质期先出原则出库销售。 5.仓库的湿度应保持在 35%—75%之间。每日上午九点、下午两点按时 测定店堂内、库内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6.养护员对养护设施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 7.对库存保健食品必须进环质量检查, 每季度循环检查一次, 做好养护 记录。对储存时间长、保质期短、易变质的,每月检查一遍。 8.建立健全养护档案, 将养护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记录在档 案内。养护档案内容包括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品名、规格、生产厂家、 批准文号、每月的检查情况、检查日期、批号、保质期、数量、产品质量 情况。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审核制度 1.首次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业务部要对其合法资格进行审查, 必要时,可对企业的生产厂房、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标准或经营状况进 行实地考核。 2. 对首次供货企业,企业采购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其法定 资格后方可经营:审查供货企业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 生许可证》 、 《营业执照》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物价部门的物价批准文件;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样品与该批号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3.质量管理部门应收集首营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 企业卫生许 可证》 、 《营业执照》 、首营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生产企业出厂检 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物价批文等,做好首营企业的质量档案。 4 / 10 优质文本 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 首次购进品种,业务部要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次经营保 健食品审批表》 , 报质量管理部门或质管员审核。 经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签署审核意见,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进首营品种。 2.首次经营品种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公司从未销售 过的保健食品。 3.对首营品种合法性与质量情况的审核内容应包括: 供货企业的《保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 《营业执照》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审核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等是否符合 规定,了解保健食品的功能、适宜人群与质量信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