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替代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院 学分 学分已修(替代)课程名称 2 学号 班级 学分 学分 应修(被替代)课程名称1 应修(被替代)课程名称1 原因 已修(替代)课程名称 1 □ 课程已修读□ 人才培养方案变更□ 其他 申请 理由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开课学院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学籍科备案备案人签字:年月日 1.替代课程内容与被替代课程相同或相近,替代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被替代课程学分; 备注2.此表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分管教学处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表一式三份(可复印) ,教务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