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易的文体
论平易的文体论平易的文体 (节选)(节选) 刘炳善译刘炳善译 平易的文体并非轻易得来。不少人误认为文字俚俗便是文风平易, 信笔写去即为不加雕饰。其实恰恰相反。我说的这种文体比任何文字都 更加需要精确,或者说,需要语言纯净。它不但要摒除一切华而不实之 词,也要摒除一切陈言套语以及那些若即若离、不相连属、胡拼乱凑的 比喻。飘然自来的浮词切不可使用,而要在通行词语中选优拔萃;也不 可随心所欲将各种词语任意搭配, 必须在习惯用语中确有所本方可加以 发挥。所谓写出一手纯正、平易的英语文体,意思是说:要象一个完全 精通辞章之道的人在日常谈话中那样,说话行云流水、娓娓动人、明晰 畅达,却无掉书袋、炫口才之嫌。换句话说,朴素的作文与日常谈话的 关系,正和朴素的朗读与日常口语的关系相同。这并非说,只要不去超 越日常口头表达的规范,你便可轻而易举地出口字正腔圆、发音抑扬适 度。 当然, 你无须象在教堂里讲道或在舞台上朗诵那样拿腔作势; 然而, 你也可以不分轻重、不讲分寸、信口哇啦哇啦,再不然就乞灵于粗俗方 音、油腔滑调。中间之道才是应当采取的办法。某种疾徐适度的发音方 法制约着你,而这种发音方法又受制于某种约定俗成的以音表意的关 系, 要想找到它只有去体察作者的本意——这就正如你要想找到恰当的 字眼和风格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必须凝神细思自己要写的内容一样。用 演戏似的调子朗诵一段文章,或者用夸张的方式把自己的思想表述一 番,这样的事人人会做;但是,要想作文、说话恰恰到好处,朴实无华, 可就比较难了。华丽的文章好作, 只要在叙事状物之际采用夸大一倍的 字眼,然而,要想找出确切的字眼,与那一事物铢两悉称、纤毫不差, 可就不那么容易了。从十个八个同样通俗易懂,也几乎同样可供采用的 字眼当中,选出某一个字眼, 这个字眼的优长之处极难分辨但又至关紧 要,这是要有明察秋毫的眼力的。我之所以不赞成约翰生博士的文体, 原因就于那种文体缺乏明辨、 缺乏汰选、 缺乏变化。 他使用的全是从“朱 红字体训告”中挑出来的那些“高大、 晦涩的字眼”——这些字眼音缀 很长,或者是加上英语词尾的拉丁词。 要是这样随心所欲的矫饰就能形 成优美的文体,那么只要对某位作家使用的单词长度加以计算,或者只 看他如何把本国语言换成累赘的外来语词(不管和内容关系如何) ,便 可判定文风的典雅了。这么说来,为高雅而舍平易,因典丽而失本意, 岂不是太容易了吗?要想避免文风卑下, 只要机械似地在文章中一味卖 弄学问,装腔作势也就是了。你在文章中连一个普通字眼也不用,自然 不会犯用词粗俗之病。然而,真正的文字圆熟却表现在一方面坚持使用 那些人人通用的字眼,而又回避那些在某些可厌的环境中用滥了的字 眼,以及那些仅仅对于某种技术或某种行业才有意义的词语。 真正平易 自然的文体不可给人以怪僻或粗俗之感,因为这种文体要通行四方,说 服公众,而冷僻粗俗之词却容易使人联想到某些粗野、 不快或狭隘的概 念。这里指的是所谓“切口”或“俚语”。笼统议论,难以说明,且举 一例: 象 to cut with a knife (用刀子来切)或 to cut a piece of wood(切开一 块木头)这样的短语,完全不会给人以粗俗之感,因为它们是到处通用 的;然而,to cut an acquaintance(切断熟人的来往)这个说法,就不能说 是无懈可击的了,因为它并非处处通行,人人明了,它还没有走出俚语 的范围之外。因此,我将这个单词用于此种意义时,不得不写成斜体字 样,以表明这是一种破格用法, 在采用时要 cum grano salis(加以斟酌)。 一切土语冷词也应在摒弃之列——因为作者把此类字眼写在纸上, 是为 了谈论他自己家里或某个“小圈子”的私事, 再不然就是他为了某种个 人方便自己生造的。我想,词汇就象货币,愈通用愈好。而且,它们也 只有靠着习俗的批准才能流通、才有价值。在这个问题上,我是宁缺勿 滥的——我宁愿去冒险私造国家货币,也不肯去私造国王陛下的英语 (即:地地道道的英语——译者) 。我从未生造过什么单词,也不曾毫 无根据地给哪个单词添加什么新的意义,只的一次例外——用 impersonal(非个人的)这个词去形容感情,那还是在讨论深奥的形而 上学问题时,为了表示某种非常难以界说的特征时才使用的。我知道, 我曾经被人强烈谴责, 说我爱用粗鄙字眼和蹩脚英语。 对此我不想辨解。 不过,我倒愿意自己招认:对于那些公认的习惯用语和通行省略句型, 我是坚决采用的。而且,我相信,那些评论家们自己也未必能够把这两 回事分得清清楚楚,就是说在煞有介事掉书袋和不顾文理、野调无腔这 两者之间还能看出点别的什么名堂。作为一个作家,我竭力使用那些普 普通通的字眼和那些家喻户晓的语言结构,正象假如我是一个商贩,我 一定使用大家通用的度量衡器具一样。 词汇的力量不在词汇本身, 而在词汇的应用。 一个音节嘹亮的长字, 就其本身的学术性和新奇感来说,可能是令人叹赏的。然而,把它放在 某句上下文之中,说不定倒会牛头不对马嘴。这是因为要确切表达作者 的意思,关键并不在文词是否华丽、堂皇,而在于文词是否切合内容; 正象在建筑中,要使拱门坚固,关键不在于材料的大小和光泽,而在于 它们用在那里是否恰好严丝合缝,因此,在建筑物中,竹头木钉有时竟 与大件木料同等重要,而其支撑作用肯定远远胜过那些徒有其表、 不实 用的装饰部件。我最见不得那些白占地位的东西, 见不得一大堆空纸盒 装在车上招摇过市,也见不得那些写在纸面上的大而无当的字眼。一个 人写文章,只要他不是立志要把自己的真意用重重锦绣帐幔、 层层多余 伪装完全遮掩起来,他总会从熟悉的日常用语中想出一二十种说法,一 个比一个接近他所要表达的情感,只怕到了最后,他竟会拿不定主意要 用哪一种说法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哩! 如此说来,考拜特先 生所谓最先闪现脑际之词自然最好的说法未必可靠。 这样出现的字眼也 许很好,然而经过一次又一次推敲,还会发现更好的字眼。这种字眼, 要经过围绕内容进行清醒而活泼的构思,才能够自自然然出现。碰上一 个字眼不满意,只顾在那里改来改去,是不济事的,正象我们有时忘记 一个人名、地名,光逼迫脑子苦思呆想无用一样。路子走偏了,愈坚持 就离目标愈远。但是,沿着本来的思路,一旦想到点子上,需要的词儿 说不定就会在意料不到的时候一下子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