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煤矿矿井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煤矿矿井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主、副斜井提升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1、机电科要加强对主、副井绞车司机和维修人员的管理,做到 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维修工每天做好设备巡检工作,充分利用好强 制检修时间,保证检修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利用规定的维修时间完 成检修任务,并将检修内容认真记入检修记录。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2、主、副井钢丝绳检查员每天对主、副井钢丝绳认真检查、并 且严格执行《钢丝绳检查制度》 ,并将检查结果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 记录表中,把检查情况及时向司机通报, 检查记录每天由机运区值班 人员签字。严禁弄虚作假、假检、漏检。 3、主、副井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提升容器、连接装臵、防坠装 臵、制动绳、提升机各种保护等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 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完整。 4、机电科每次换绳时对主要连接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新进货的 钢丝绳必须出具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验收证书等资料,并 由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锈 蚀。钢丝绳更换前和使用中必须定期检验, 升降人员的钢丝绳自悬挂 起每隔 6 个月检验 1 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起 12 个月时进行 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 6 个月检验一次。主井提升机性能测试每 3 年 进行一次性能试验,副井提升机性能测试每 2 年进行一次性能试验, 从而确保提升安全。 5、 主、 副井绞车的各种保护严禁甩掉不用, 维修工每班对过卷、 过速、超载、松绳、限速保护装臵进行试验,防止保护失灵或拒动, 并将试验情况进行登记。 6、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对主、 副井提升系统提升装臵进行检查, 并做到严、细结合,把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处理。 7、必须按规定的载重量装载,严禁超规定装载,对副井大件下 放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8、车辆掉道及复轨安全防范措施:复轨时,安全负责人必须检 查井口及所有设备、设施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是检查掉道 车辆稳定性是否可靠,严格执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各 井口必须设专人看管,并要关闭阻车器,将提升信号闭锁。处理掉道 时,信号工严禁脱岗。复轨期间,副井猴车严禁运行。 二、轨道运输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人力推车 1 次只准推 1 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 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 5‰时, 不得小于 10m; 坡度大于 5‰ 时,不得小于 30m;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 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 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 号,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 7‰时,严禁人力推车。 2、井下轨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53、354 条的规定,扣 件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及左 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轨枕数量、道渣粒 度、铺设厚度符合要求,绝缘道节设置两道,第一绝缘点设置在两种 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 其与第一绝缘点之 间的距离必须大于 1 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 保持 可靠绝缘。 3、每个提升上、下山及顺槽都必须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把钩 工要管好、用好安全设施,各种信号、安全设施必须保持齐全、灵敏 可靠。机电科、安检科提升上、下山各行人出口、入口设置声光语言 报警装置,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绞 车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把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 训,熟悉信号操作等基础知识。 4、绞车固定必须牢固,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安装标准。运行前 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对绞车安装质量、设备状况、安全设施、信号 装置等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签发运行许可证,长期使用的绞车必须 打混凝土基础并找平找正。 5、 提升运输上山的防跑车装置由责任单位派专人进行定期试验, 做到灵敏可靠,并做好试验记录。机电队每月对井下防跑车装置进行 一次试验,对灵敏可靠度差的,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所有安全设 施每班必须有专人检查,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6、对拉绞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对拉绞车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 7、井下使用的绞车,每班必须对绞车固定情况进行检查,每天 必须对钢丝绳、钩头、保险绳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防跑车安全防范措施: 把钩工每次提升前必须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 严格检查钢 丝绳、连接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9、绞车操作安全防范措施: 绞车操作工持证上岗,挂牌签字,开车前必须检查制动装置、绞 车基础、 过卷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 确保灵敏可靠。 操作时要准、 稳、 快。开车时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防止松绳冲击现象,严禁放飞车, 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10、信号把钩安全防范措施: 信号工、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检查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确保灵敏可靠。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 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 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严禁提前打开挡车装置,严禁矿车在 未到安全停车位置提前摘钩; 严禁追车掩车;严禁摘挂车时站在轨道 中间;严禁余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 严禁用不合格 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 11、钢丝绳使用安全防范措施: 绞车司机接班后,首先对绞车钢丝绳全面检查一次, 把钩工每次 提升前必须检查钩头 20m 范围内钢丝绳,发现钢丝绳断丝、磨损、锈 蚀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严禁使用。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 到掉道、 突然停车等较大拉力时, 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发现不符合 《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时,严禁使用。滚筒上钢丝绳绳头固定要牢固,并 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12、矿车连接装置使用安全防范措施: 把钩工每次提升时,必须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 间的连接、保险绳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规范使用合格的连接装 置,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送检试验。 13、斜巷行人安全防范措施: 把钩工负责斜巷行人行车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14、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安全防范措施: 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巷道及所有设备、 设施 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是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性是否可靠, 严 格执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 必须对车辆逐个进行稳车固定。 严禁用绞车牵引复轨 (用复轨器除外) 。 复轨前,应使斜巷所有阻车器、挡车器处于闭合状态。首先由把钩工 进行检查,并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十字”道木掩车,方 可开始复轨工作。绞车司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闸,严 禁脱岗。复轨过程中,不得摘掉钩头、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严禁有 余绳。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 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 时,除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外,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 张力后方可复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 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三、斜巷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