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JGJ993科学试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学习-----好资料 JGJ91-93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第 1 1 章总章总则则 第 1.0.1 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 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制定本规 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 工业企业、 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 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做到技术 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 1.0.4 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第 2 2 章术章术语语 第 2.0.1 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 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 2.0.2 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 包括通用实验室、专 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 2.0.3 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 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 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 2.0.4 条公用设施用房: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 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 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 2.0.5 条通用实验室: 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 的实验室。 第 2.0.6 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 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 的实验室。 第 2.0.7 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 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 2.0.8 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 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 即从当前和长 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 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 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 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 对于 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 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 2.0.9 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 包括微生物培养、组 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 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 2.0.10 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 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 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 2.0.11 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 0.001mg 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 求恒温、恒湿、防振、防风、防尘、防腐蚀性气体、防阳光直射等环境条件。 第 2.0.12 条前室:也称为缓冲间或过渡间,并可兼作更衣换鞋间。 第 2.0.13 条准备间:某些专用实验室的配套房间,供实验人员做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 2.0.14 条防生物危害实验室:也称为生物安全实验室。用于从事有害微生物及病毒 实验工作的房间,最重要的环境条件是维持房间的负压。 第 2.0.15 条管道井: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立管的竖向井道。 第 2.0.16 条管道走廊: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立管及水平管道的空间。 第 2.0.17 条管道技术层:用于通行各类公用设施水平管道的空间。 第 2.0.18 条应急喷淋:为保证实验人员在实验工作中受到化学及生物危害时的安全, 多在靠近该类实验室的公共走道处设置带有自动或人控开关的喷淋设备, 以备实验人员一旦 被药品污染时,能及时进行喷淋救护。 第 2.0.19 条反应池:指排水系统排出的污(废)水中含某些有害物质时,在建筑物内或 附近设置排出污水处理的构筑物,用物理、化学方法予以处理,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 2.0.20 条实验室工作接地:为保证要求接地的仪器设备稳定工作而设置的接地。 第 2.0.21 条供电电源工作接地:为交流和直流电源系统提供的接地。 第 2.0.22 条保护接地:为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设置的接地。 第 2.0.23 条特殊防护接地:为静电防护、电磁屏蔽防护等提供的接地。 第 2.0.24 条防雷接地:为保证建筑物防雷装置可靠工作而设置的接地。 第第 3 3 章基地选择和总平面设计章基地选择和总平面设计 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3.1 基地选择 第 3.1.1 条基地选择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应节约用地, 不占或少 占良田。 第 3.1.2 条基地应满足科学实验工作的要求, 并应具有水源、能源、信息交换和协作条 件,交通方便。 第 3.1.3 条基地选择应满足建筑用地、 实验用地、绿化用地和环境净化的需要, 并应留 有发展用地。 第 3.1.4 条基地与易燃、 易爆品生产及储存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的规定。 第 3.1.5 条基地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它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 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 第 3.1.6 条基地应有相应的安全消防保障条件及措施。 3.2 总平面设计 第 3.2.1 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科学实验工作的要求, 规划面积指标应按 《科研建筑工程 规划面积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 3.2.2 条总平面设计应包括各类用房、室外实验场地和道路的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 公用设施管网的综合设计及环境设计等。 第 3.2.3 条总平面设计应合理利用基地的原有地形、 地貌、地物、水面和空间以及现有 的公用设施等。 第 3.2.4 条各类用房宜集中布置, 做到功能分区明确、 布局合理、 联系方便、 互不干扰, 且留有发展余地。 第 3.2.5 条住宅不宜建在科学实验区内。 当建在同一区域内时,则应相互分隔,另设出 入口,并应符合防止污染及干扰的有关规定。 第 3.2.6 条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 在总 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 第 3.2.7 条公用设施用房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变配电室、 冷冻站等宜设置在对周围环境干扰最少且靠近使用负荷中心处。 当科学实验工作有隔振要求 时,应根据其防振距离要求进行布置,在无法保证防振距离时,应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更多精品文档 学习-----好资料 第 3.2.8 条各类公用设施管网应综合布置,并与室外环境设计相结合,做到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方便使用和维护,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 3.2.9 条环境设计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绿化要求, 且宜适当提高绿化率。 绿化植物 品种的选用应有利于净化空气、防止污染。 第第 4 4 章建筑设计章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第 4.1.1 条科学实验建筑应由实验用房、 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