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XX写字楼租赁方案
****写字楼租赁方案写字楼租赁方案 一、操作思路及方法一、操作思路及方法 租售并举租售并举 策略阐述:策略阐述:整体产品以销售产权为主,迅速回笼资金,但为了培育市场、扩大客源层面、提升人气, 故建议指定一小部分产品作为集中招租的对象,吸纳租赁客源,同时在销售过程中,这部分产品也便成为 了“带租约”的产品,增强了产品的附加价值。 策略目的:策略目的: ➢双管齐下,扩大目标客群 ➢迅速树立写字楼的使用形象,培育市场、提升人气 ➢增加项目的附加价值,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策略操作方法:策略操作方法: 招租部分 1、 指定招租的楼层(E 栋的 6—10 层 5 个层面) 2、 成立专门的招租中心和招租小组,对有意向租用写字间的客户,根据实际的需求做详细登记,并 引导其选择指定的楼层。 3、 在销售的过程中,可以将项目招租策略,以及所积累的租用客户作为卖点进行说辞宣传,增强投 资者的投资兴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将欲租用客户的情况给予介绍,起到“中介”作用。 二、收取定金的形式二、收取定金的形式 由于项目目前还处在准现房阶段,未能及时交房使用,所以建议以收取定金的形式稳定前期的客户, 但对于租赁客户不能“一刀切”收取固定的定金额度,故建议采用如下定金收取方式: 租赁面积在 100 平米以下(含 100 平米) ,收取定金:10000 万元 租赁面积在 100—200 平米(含 200 平米) ,收取定金:20000 万元 以此类推,每增加 100 平米,定金增加 10000 万元 三、媒体配合情况三、媒体配合情况 从常规写字楼的操作模式来看,短效媒体对写字楼的销售并不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写字楼销售和 腹有诗书气自华 租赁的有效媒体为长效媒体、项目自身包装和业主的口碑传诵,所以,本项目在媒体配合上做如下建议: 短效媒体:报纸广告只是针对重要的时间节点,如亮相、开盘、重大的促销事件等才进行宣传。 长效媒体:是写字楼宣传的主要媒体,包括:楼宇电视广告、路旗、公交车体、广播等。 项目自身包装:由于本项目面向青年大街、人流、车流集中,而且,从机场方向驶过的车辆很清楚地 看到本项目的形象,所以围档、楼体本身的包装是对写字楼宣传的最经济、最有效的载体。 附:附:****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间租赁合同写字间租赁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沈阳签署。 本合同一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本合同一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鉴于出租方为一合法存在的公司,拥有下述出租房屋的权利; 鉴于承租方同意租赁出租方所提供的房屋,用于其办公使用; 为此,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签订如下和约。 第一条承租写字间 出租方同意将**置地广场(以下简称大厦)座第层写字间 (见附件 1, 平面层示意图所标示位置)出租给承租方作为写字间使用,写字间的总面积为平方 米(本合约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建筑面积) 。 腹有诗书气自华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约的租赁期限(以下简称租期)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三条租金的缴付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按下列方式缴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 ¥元;年单位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元,共计月物业管理费为 ¥元。 2、承租方付款方式为上打租,季度付款。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的写字间租金¥元;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物业管理费用 ¥元。 承租方须在租金到期日前 15 日之内付清下一期的写字间租金¥元及物业管理 费用¥元。 第四条其他费用的缴付 1、承租方应在每个承租月交付电费,电费价格为¥元/度。 2、 该写字间内电话及其他由承租方使用该写字间及其附属设施而引起的费用由承租方按大厦 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交付。 3、其他因使用写字间而产生的及由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装修期内,承租方除交纳装修押金外,还需支付电费。 第五条支付方式 1、承租方的付款方式可选择现金、支票、电汇中的一种形式来支付出租方的租金、保证金、 电费及其他有关写字间的费用。 2、若承租方选择电汇形式,应按出租方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支付。 第六条保证金 1、承租方在进场装修前应支付装修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定金自动转为 保证金的一部分) 。 2、如承租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出租方可就因承租方的过错而使其花费的金额扣除保证金的一 1 、 写 字 间 的 年 单位 租 金 为 每 平 方 米¥元, 共 计月 租金 为 腹有诗书气自华 部分或全部。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由此对保证金的任何扣除,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的 书面通知 7 日内补交与所扣除金额相等的另一笔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以低偿出租方因 承租方的过错而损失的费用或承租方逾期仍未交付或补足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 进一步追索。 3、承租方不得将上述保证金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债务的担保。 4、在下列条件任何一条实现情况下,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不再续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将全部保证金(不带利息)返还给承租方。 A:承租方已完全地履行本合同; B:在本合同终止或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解除合同; C:写字间已退还给出租方,且退还时出租方无异议; D: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索赔权已全部实现。 第七条公共设施的使用 承租方与出租方和大厦的其他住户共同使用大厦的各进出口楼梯、台阶、卫生间、电梯、 空调等设备和公共区域。 第八条出租方的义务 1、出租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写字间交给承租方使用,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强行 索要写字间,并保证写字间不被第三人追夺。 2、出租方保证承租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能得到水、电、空调的供应及消防、通讯等设施的正 常运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等)及非出租方所能 控制的因素造成的断水、断电等,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但出租方有责任使之尽快得以 恢复。 3、出租方保证大厦和写字楼能得到及时和适当的维护及保养。 4、出租方应采取必要的保卫措施,使大厦处于良好的安全保卫状况。 5、出租方应使大厦内的所有公共设施保持完好,包括不仅限于电梯、公共区域内设施等,以 满足承租方的随时使用。 第九条出租方的违约 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承租方保证按合同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保证金、电费。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非写字间的目的使用该写字间,也不得将该写字间用于任何违反法律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 活动。 3、承租方不得将写字间向任何第三方转租、转借、转让或与他人合租。 4、承租方在使用写字间时不得对其他住户构成滋扰。 5、因承租方其代表人、工作人员以访客的过错或过失而给出租方及其他在大厦的住户带来的 损失承租方有责任配合出租方进行协调解决。 6、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写字间内之装修及设备等(见附件 2 所示) ,否则,出租方可要求承 租方恢复原状,如不恢复原状,出租方将不作任何补偿收回写字间。 7、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书面通知将写字间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在 交还写字间时应恢复写字间租赁前原状,包括装修、配件及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