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对 总经理负责,并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 三级: A 级:难度大,生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隐患。 B 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C 级:由公司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项目部、施工队组织生产过程中,在日常安全自查的基础上, 每个月底组织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确认。 4.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5.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 排除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 6.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追究有关 责任人。 7.外挂、分包施工单位纳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由项目部督查、 确认、整改及验证。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 2] 一、 (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特制定 本检查制度。 二、 (总则) :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 《项目部实际运行情况检查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 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 查制度: 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 健全并严格执行。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 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否达到齐抓共 管的要求。 3、查措施: 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 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 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 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 告、 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 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 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 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 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 是否建立安全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 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 患整改通知单》 ,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 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 待整改验 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 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 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工程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 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 反馈给公司工程部。 公司级检查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公司副经理或 总工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 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 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 “三定” 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项目部自查 十二、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 负责人 (或班组长) 等管理人员,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三、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 及时增加防洪、 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 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四、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 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五、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 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检查纪录使 用专用检查表。 十六、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要对照《评分表》进行一次打分,要有签到、 记录、奖罚等。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十七、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 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 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十八、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 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 3]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 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 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 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 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 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 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 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档案台帐、结合 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 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 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 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 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 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 故隐患。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