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骨干、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白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 改革和创新意识,能认真学习素质教育理论,积极投身素质 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 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 高远。 2、必须是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教龄在10 年以上, 3、中学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 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以上。 5、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优秀” (届时专门 考核)。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 核为优秀。 7、善于研究,严谨笃学,教学效果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选择条件(同时具备) 1、专业功底深厚,文化知识广博,教学基本功扎实, 教育教学技能精湛,教育教学艺术高超,能深刻理解和驾驭 任教学科课程、教材,能承担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务。 (1)坚持每学年指导并培养一名以上青年教师(有记 录)。 (2)每学期至少上好两节示范课(有记录)。 2、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 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独 特的教学风格。 3、能模范执行所任教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常规,教育教 学业绩显著,近3年任教班级成绩的提高幅度在所在县(区) 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前列(按规模同比例分为三类,第一类 为前列),在当地同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 4、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近 5年达到以下条件: (1)承担一个市级(含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任务(通 过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基础教育科研成果、 科技进步等二等奖以上。 (2)本人单独或作为执笔人,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 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 学论文4篇以上。 (3)在市级以上教科研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过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 2)作过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3) 在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荣获过二等以上奖或省级指 导奖。 4)担任过市级以上评课竞赛评委一次以上。 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条件白银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 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依 法执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 2、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 在6年以上。 3、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 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规 定的学历。 4、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 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一年以上。 5、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优秀”以上(届时 专门考核)。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至少有一次考 核优秀。 7、善于研究,严谨笃学,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达80% 以上。 二、选择条件(1、2、3各至少具备一条) 1、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 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 组指导教师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获得县区级以 上(含县区级)奖励。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 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 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重在 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 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 的教育实绩,并获得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德育方面的奖 励。 2、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五年以上,足量承担教学工 作任务,并至少有一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且教学效果显 著。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能正确把握和理 解课程标准,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并能组织学生开展有特色 的课外活动。 (2)在县区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一等以上奖励,或在 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市二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 导的学生获省二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以上奖励。 3、科研工作 (1)至少参与一个市级(含市级)以上的教学改革实 验或课题研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性总结(本人执笔),并 通过鉴定。 (2)本人单独或作为执笔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 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