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新体系,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构筑新体系构筑新体系, ,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陈玉荣 当前,国内农产品市场已由相对短缺转变为总量饱和和结构性 的相对过剩,所以,片面追求增产的农业政策已不合时宜。一是过度 消耗土壤肥力和地下淡水资源、滥用化肥农药等,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是随着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国外农产品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 出现了农业增产、进口量增加和库存增加的“三量齐增”现象。三是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 消费结构升级,农产品消费由解决温饱 转变为追求品质,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出现滞销。在此背景下,2015 年 12 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 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现“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 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要求 “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 开展社会化服 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 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注重让农民分享成果”。由此可以得出:以 追求“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适度规模经营”为载体的新型农业 经营体系将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 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同一产业品牌为市场导向,集生产、加工和服 务为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它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 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相互需求的产物。家庭农场(专业大 户)、合作社希望通过与龙头企业的联合降低市场风险,分享生产、 加工、 销售环节的利润;龙头企业希望与合作社、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形成契约关系,获得高质量的原料供应,降低企业交易风险。家庭农 场(专业大户)还希望以资金、土地、设备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从而 享有一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类主体的相互需求,促进了 联合体的发展。可以这样认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延 伸的一、二、三产业各主体的内在联合,使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 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是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 载体与平台。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现 代农业生产要素除了传统的土地、 劳动和资本外, 还包括管理、 信息、 技术等。 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组织起来,使农业的产前、 产中、产后等环节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 的产业系统。通过专业化的分工,各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了产业的紧 密链接,使农业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休闲旅游等环节延伸,实 2 现加工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 形成了优势产业集聚,提高了农业综合 生产效益。联合体在规模经营中摊薄、降低成本,获得规模效益,增 强了市场竞争力。 通过提升品牌集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 者需要。打造联合体品牌, 需要各主体齐心合力。联合体内三大经营 主体的功能定位是:企业做市场、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搞生产、合作 社供服务。龙头企业是核心,主要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塑造农产品优 势品牌,拓展市场潜力,制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投入品源头管控, 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开展技术培训 等;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承担了流转传统农户土地和精耕细作等任 务, 使用优良品种, 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按要求使用合格投入品; 合作社主要是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比如种植业里的耕种收管,养殖 业里的疫病防控等。联合体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效应,实 现标准化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在市场上表现为优质优价。 通过契约约束,实现利益共享,让农民分享成果。联合体各类主 体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协议,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确立农产品收 购、生产资料供应及农机农技服务的交易关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 共享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生产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按照龙头企 业的订单进行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以高于市场价收购, 并以适当方 3 式利润返还。服务上,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合作社享受批量购买农 资及服务价格的优惠,降低了生产成本。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专业 大户)、 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 并提供联动保险。 机制上, 家庭农场(专 业大户)可以参股龙头企业,分享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一杯羹,龙头 企业也可以入股家庭农场,如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提供标准厂房 等。在养殖业中, 还可以从各自的盈利中提出风险金,以应对市场风 险。 扶持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一是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为主、 中小型龙头企业为辅、多元带动的龙头企业群体,支持龙头企业建设 稳定的原料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发挥核心作用。二是强化 农民合作社的纽带作用,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 业化、产品品牌化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导拓宽合作领域,大力培 育土地股份、农村社区、资金互助、联合社等新型合作社。三是发挥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基础性作用, 引导传统农户将土地流转或托管给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推进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联合与合作,鼓励 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基本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家庭 农场成立以农机农艺融合作业服务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 推动以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经营权或林权作价入股建立家庭合作农场。 4 促进联合体内部联接。一是促进品牌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 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引导联合体内各经 营主体质量管理意识,实行投入品源头管控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保 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优势品 牌。二是促进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与信息的要素联接。鼓励农户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向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股, 稳 定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发挥资金优势支持合作社开 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帮助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生产提供担保 等金融服务。引导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开展人才交流合作, 发挥龙头企业在种苗、防疫、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服务 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服务网站,为联合体成员发布产品信息,发 展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开拓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促进利益 联接。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 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 鼓励联合体内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每年的经营利润按一定比例计提,形成风险基金, 提高联合体的抗风险能力。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和 专业大户的诚信合作机制,降低经营主体的违约风险, 确保各类主体 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5 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首先, 开展示范联合体创建, 按照不同产业、 不同类型,以产业联接、要素流动、利益共赢为内在标准,以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为外在标准,分类型制定示范联合体评选标 准、指标体系及评选管理制度。其次,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和创新财政 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加大示范联合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信用担保、 税收优惠、融资风险补偿、 政策性补贴等支持力度,重点解决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再次,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