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市政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施工要求 道路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部颁规范、行业有关标准,天津市有关施工规定及本工 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 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项目经理部与设计院取得联系。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工程量,按工期要求、施工的难易程度和人员、设 备、材料的准备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批准并及时 提出开工报告。 3.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风、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工程使用的临时 便道以保证施工设备、材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临时安全标志,确保安 全施工。 (二)施工放线 1.路基开工前应全面复核设计中心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有关水准点, 并按设计线位进行放线。 2.施工前请与甲方及有关部门联系并了解现状地下各种管线及障碍物的规格、 位置等并予以现场刨验,必要时请管线产权部门现场监护,以免损坏管线,确保施工 安全。 (三)路基工程施工 1.路基施工 (1)挖方施工 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 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造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 开挖;在距直埋缆线 2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某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 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 全 距 离 沿水平方向1.5 (m) 2.03.54.06.07.08.5 <110 3,0 35 4.0 110 5.0 220 6.0 330 7.0 500 8.5沿垂直方向1.5 (2)填方施工 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2)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 液限大于 50%、塑性指数大于 26、可溶盐含量大于 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 8% 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作路基填料。 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 填方类型 路床 路基 路基 路基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最小强度(%) 0~30 30~80 80~150 >150 6 4 3 2 3)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cm 的土块应打碎 或剔除。 5)填土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路基填土宽度 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 50cm。 6)路基填筑中宜做成双向横坡,一般土质填筑横坡宜为2%~3%,透水性小的土 类填筑横坡宜为 4%。 7)在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人工夯实虚铺厚度 应小于 20cm。 8)路基填土中断时,应对已填路基表面土层压实并进行维护。 9)原地面横向坡度在 1:10~1:5 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 坡度陡于 1:5 时应做成台阶形,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 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 在沙土地段可不作台阶,但应翻松表层土。 10)压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路基压实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路基压实度标准 路床顶面以下 填挖类型 深度(cm) 挖方0~30 0~80 填方80~150 >150 ≥94 环刀法、灌 ≥94 ≥92 ≥91 1000m 2 每层 3 水法或灌砂 点 法 压实度(%) (重型击实) 范围点数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②压实应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压路机最大速度不宜超过 4km/h。 ③填土的压实遍数,应按压实度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 ④压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构筑物安全。 ⑤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边应保持安全距离,压实 度应达到要求,且表面应无显著轮迹、翻浆、起皮、波浪等现象。 ⑥压实应在土壤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值时进行。其含水量偏差幅度经试验确 定。 ⑦当管道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其沟槽的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的有关规定,且管顶以上50cm 范围内不 得用压路机压实。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土厚度不大于 50cm 时,应对管道结构 进行加固。当管道结构顶面至路床的覆土厚度在 50~80cm 时,路基压实过程中应对 管道结构采取保护或加固措施。 (3)石灰:路用石灰须经充分消解,且不混有杂质。石灰质量应符合表3-13 规定的Ⅲ级以上(不含Ⅲ级)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要尽量缩短石灰的存放 时间,如存放时间较久,经试验有效钙及氧化镁含量低于Ⅲ级标准时,应按有效成份 适当提高石灰剂量。 (4)土: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塑性指标 10~15 的粉质黏土、黏土。 2)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 10%。 3)使用旧路的级配砾石、砂石或杂填土等应先进行试验。级配砾石、砂石等材 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分层厚度的 60%, 且不应大于 10cm。 土中欲掺入碎砖等粒料时, 粒料掺入含量应经试验确定。 (5)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 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 值宜为 6~8。 (四)路面工程施工 路基经压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工程施工。 1.面层有关材料要求 (1)沥青 沥青应符合“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沥青标号采用 70 号 A 级沥青,沥青技术 指标见下表。 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指标 针入度(25℃,5s,100g) 针入度指数 PI 软化点(R&B) ,≥ 60℃动力黏度系数≥ 10℃延度,≥ 15℃延度,≥ 蜡含量(蒸馏法) ,≤ 闪点,≥ 溶解度,≥ 密度(15℃) 单位 0.1mm ℃ Pa.s cm cm % ℃ % g/m3 TFOT(或 RTFOT)后 T0610 或 T0609 质量变化,≤ 残留针入度比(25℃) ,≥ 残留延度(10℃) ,≥ % % cm ±0.8 61 6 T0604 T0605 技术要求 60~80 T0604 -1.5~+1.0 46 180 20 T0605 100 2.2 260 99.5 实测记录 T0615 T0611 T0607 T0603 T0606 T0620 试验方法 上面层沥青混凝土在 60℃、轮压 0.7MPa 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不得小 于 1000 次/mm。 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的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应符合表 3-5 的马歇尔试验设计要 求的技术标准,并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热拌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试验项目单位技术标准 击实次数(双面) 马歇尔试件尺寸 深约 90mm 以内 空隙率 VV 深约 90mm 以下 稳定度 MS 不小于 流值 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