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_各项制度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 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完九 年义务教育,确保我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党委会议 研究决定,成立扎麻什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马存新【乡长】 (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副组长:赵锦瑞【副乡长】 钱俊德【校长】 (负责各个班级控辍保学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落实, 学生的转 学审查。) 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 郭英莲 (负责学生到校的日查,周小结、月上报,并及时 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劝返,各班学生清查及业务上报工 作。)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 (1)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适龄儿童均可持本市正式户口,按 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划定的辖区范围报名, 学校审查录取,并发录取通 知书。 (2) 适龄儿童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人民 政府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 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 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学额不超过县教育局的规定, 若固特殊情况, 需超学额,要向教育局教育股打报告。 2、 休学、复学: (1) 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县级医院 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批准可以休学, 并发给休学 证明,每年申报批准一次,但不能超过两年,若超过两年,学校不保 留学籍。 (2)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 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3、转学: (1) 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 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 持接收证,准予转学。 (2) 学生转学, 应凭转入学校签发的接收证, 转出学校签发的转学证, 学生手册以及规定的学籍档案资料。 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 学办理。 (3)学校及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4 、借读: (1) 凡户口不在本地,因有困难,需要借读的需持暂住户口,家长单 位证明,向本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借读手续。并按县教育局规定缴纳 一定的借读费。 (2) 凡国有特殊原因(拆迁、培训)需暂时在外校就读,需经家长或监 护人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经学校审查后,方能保留。 5、毕业、结业: (1)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 参加毕业考试且德、 智、 体各方面都合格者, 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 (2) 因丧失学习能力,不能完成学习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发放完成 义务教育证书。 (3) 毕业、结业证先由学校填写加盖校印和校长印章后,连同其他名 册,报区教育局审核验印,方能有效: 6、建立学籍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1) 在籍学生,分别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备查,学生转学,其学籍登 记表就随学生转入新校。 (2) 建立学生手册,记载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评定、奖励与处分,达 标体检,学校与家长通讯联系等情况,学生手册由学生个人保存,随 时供教师和家长查阅。 期末交班主任填写, 签章, 交教导处验审盖章。 (3) 严格控制流失生,建立班级日志,及时发现缺课生,逃学生, 立即上报教导处,并做好家长工作,请回学校上课。 入学通知书制度入学通知书制度 为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做好控辍保学工 作, 防止学额流失, 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 建立学生入学通知制度。 学生入学通知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具体为学校教务处。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每年暑假期间,新学年开始之前,教务处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指示 精神及校长指令,确定新的学生初一学生入学时间,形成书面通知, 提前 10 天将通知书发至新生本人,并比入学提前5 天向中学教务处 进行反馈。 新生入学日,各班主任统计本班实际入学人数名单, 在第一时间 内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核对后,报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并报有关责 任人进行家访,确定新生未入学原因,并要求其入学,对确有原因不 能马上入学者,形成材料,确定其入学时间。 二、非新生入学通知制度 学生返校日各班主任统计本班未及时返校学生名单,报至教务 处, 政教处汇总后, 报至校长, 对于未及时返校的, 要到学生家家访, 确定学生未按时返校原因,要求其返校,对确有原因者,确定其返校 日期。 三、其它类入学通知制度 对学生因病因事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未能按时上学, 且又未能向班 主任教师请假的,班主任教师应在晨检结束后, 把未上学学生姓名报 政教处备案,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通报情况,问明原因,对有辍学 苗头的,政教处、年级组形成工作组织,进行家访。 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 1、校长是本单位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 落实到人。 3、学校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 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因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方法不当、歧视、羞辱、体罚或变 相体罚学生、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休学和留级造成 辍学的,学期中不得享受教育教学成绩秀奖励。 5、凡辍学严重的班级(辍学 2 名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 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学期中不得享受教育教学成 绩秀奖励。 6、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 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要严肃追究乡校负责 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定期和随机家访定期和随机家访 为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发挥家长合理科学地教育孩子作用,调整对学生 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建立此制度。 一、定期家访 1、 学期初普访一次。 主要向家长提出学校和本班的要求, 介绍课任教师情况, 征求家长对学校和老师的意见及建议。 2、期中考试后普访一次,主要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研究针对学生 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方法。 3、 期末普访一次。 主要向家长介绍学生一学期在校总的情况, 提出假期要求。 二、随机家访 1、学生思想有波动家访。及时了解思想根源,调解教育方法,特别针对学生 心理问题,研究出科学的教育方法。 2、有辍学苗头家访。学生缺席当天早检后,班主任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确定 是否有辍学趋势,第二天仍缺席,到家进行家访,直到学生上学。 3、发生突发事件(学生)家访。 4、特例学生观察家访。 三、班主任家访后填写家访登记表,如需报告学校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给学校, 以便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四、政教处代表学校进行随机家访,一般问题处理后报告给学校,特殊问题 要通过校长同意后进行家访,访后及时向校长汇报。 五、任何家访情况列入年终班主任工作评比项目之一。 学困生帮教制度学困生帮教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新课标先进的教育理念, 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 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所以,学校教育应 该能够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九年义务 教育,必须重视学困生得帮教工作,它直接涉及到控辍工作的成效, 作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困生的帮教工作尤为重要。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