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量计算
用水量计算 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管段服务人数、 用水定额及卫 生器具设置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表 3.6.1 中数值的室外给水管段,其住宅应按本规范第 3.6.3、3.6.4 条计算管段流量。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 等设施应按本规范第 3.6.5 条和第 3.6.6 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 表 3.6.1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人数 每户 Ng 3 qokh 350 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45678910 10200 9100 8200 7400 6700 6100 5600 5200 9600 8700 7900 7200 6700 6100 5700 5300 8900 8100 7500 6900 6400 6000 5600 5200 8200 7600 7100 6600 6200 5800 5400 5100 7600— 7100 6650 6250 5900 5550 5250 4950 6250 5900 5600 5300 5000 4800 —— — 5350 5100 4850 4650 4450 6650— 5600 5350 5050 4800 4600 5900— 注:1 当居住小区内含多种住宅类别及户内 Ng 不同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计 算; 2 表内数据可用内插法。 2 服务人数大于表 3.6.1 中数值的给水干管,住宅应按本规范第 3.1.9 条的规定 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 等设施的生活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 3.1.10 条计算最大时用水量为节点 流量; 3 居住小区内配套的文教、 医疗保健、 社区管理等设施, 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 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时用水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1 原规范 2003 版设计流量计算存在下列问题: a. 3000 人以上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 b. 3000 人以下环状管道计算无依据; c. 在 3000 人前提下按设计秒流量式(3.6.4)计算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得 到两种结果; d. 居住小区给水支管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计算偏小,与住宅按概率法计算设 计秒流量不能銜接; e. 公共建筑区给水管道计算无依据。 通过研究分析,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版的居住小区给水 管道设计秒流量概率公式和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方法进行比对, 从而找到两 种计算方法衔接点。此衔接点(即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服务人数)与住宅最髙日用 水量定额 qo、用水小时变化系数 Kh、每户卫生器具当量数 N 有关。为此确定居 住小区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准则: 表 3.6.1 中的人数就是两种计算方法的銜接 点: a. 居住小区给水管道服务人数小于等于衔接点(人数)时,住宅按 3.6.4 概率 公式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配套设施(文体、餐饮娱乐、商铺 及市场) 按 3.6.5 平方根法公式和 3.6.6 同时用水百分数法公式计祘设计秒流量 作为节点流量; b. 居住小区给水干管服务人数大于衔接点(人数)时,住宅按最大小时平均流 量计算作为管段流量,居住小区配套设施(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的规 模与小区规模成正比, 另一方面其最大用水时时段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时段基 本重合, 故这部份流量按最大小时平均流量计算作为节点流量; c. 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的用水时间(寄宿学校除外) 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并不重合。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 施用水等都与住宅最大用水时不重合,均以平均小时流量计算节点流量是有安全 余量的; 3.6.1A公共建筑区的给水管道应按本规范第3.6.5条计算管段流量和按第3.6.6 条计算管段节点流量。 3.6.1A 由于公建区各类公共建筑 α 值、qo、kh 不同,公建小区管段按设计秒流 量公式 3.6.5 条和 3.6.6 计算。给水管段供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建筑物时, 应按加权平均法求得计算 α 值;用水密集型的建筑以节点流量计入计算管段。 3.6.1B 小区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 3.6.1、3.6.1A 条的规定计算,并应 考虑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 2 不少于两条引入管的小区室外环状给水管网,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 的引入管应能保证不小于 70%的流量; 3 当小区室外给水管网为支状布置时,小区引入管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 管的管径; 4 小区环状管道宜管径相同。 3.6.1B 本条规定了小区引入管的计算原则。 第 1 款的规定系与本规范第 3.1.7 条相呼应,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应在引 入管计算流量基础上乘 1.10~1.15 系数。 第 2 款系由原第 3.5.1 条后半段移至本条。 第 3 款规定是为了保证小区室外给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当支状布置时引入管 的管径不应小于室外给水干管的管径。 第 4 款规定小区环状管道管径相同,一是简化计算,二是安全供水。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取建筑物内的生活 用水设计秒流量; 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 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且不得 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 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 按本条第 1、2 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6.3 高层建筑的室内给水系统,一般都是低层区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室 外给水管网水压供不上的楼层,由建筑物内的加压系统供水。加压系统设有调节 贮水池, 其补水量经计算确定, 一般介于平均用水时流量与最大用水时流量之间。 所以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秒流量, 就由直接供水部分的设计秒流量加上加 压部分的补水流量组成。 3.6.4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 (3.6.4-1) 1 根据住宅配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使用人数、用水定额、使用时数及小 时变化系数, 可按式(3.6.4-1)计算出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 率: 式中: uo——生活给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qo——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额,按本规范表 3.1.9 取用; m——每户用水人数; Kh——小时变化系数, 按本规范表 3.1.9 取用; Ng——每户设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数; T——用水时数(h); 0.2——一个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额定流量(L/s)。 2 根据计算管段上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可按式(3.6.4-2)计算得 (3.6.4-2) 出该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同时出流概率: 式中: u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 αc——对应于不同 uo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