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1.1. 目的目的 对可疑和不合格的产品或原/辅材料进行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和处置,使 生产过程中各阶段所产生的不合格品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被误用,确 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一工序或交付至客户。 2.2. 范围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辅材料进厂到生产、交付全过程的不合格品控制,包括可疑 产品的控制。 3.3. 职责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并对不合格品进行审 核与处理。 3.2 IQC按照技术标准和检验指导书、图纸对外协外购件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标 准的外协外购件按标准进行判定,填写《供方品质异常通知单》 ,检验主管 进行审核后第一时间内将不合格单传递给采购部、仓储部,让采购部、仓储 部对外协外购件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相应的处理。 3.3 IPQC按照技术标准和检验指导书、图纸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对不符合 标准的半成品按标准进行判定, 填写不合格处理报告单,检验主管进行审核 并对不合格产品填写处理意见, 第一时间内将不合格单传递给生产部、商务 部, 请生产部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实施, 知会商务部了解在制品的品质状 态以便调整交货期的问题,避免客户生产线停线、停产。 3.4 OQC按照客户的技术标准对我司生产的客户产品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客户的 技术标准的产品进行判定,填写不合格处理报告单,检验主管进行审核并对 不合格产品填写处理意见,第一时间内将不合格单传递给生产部、商务部, 请生产部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实施,知会商务部了解即将发货的产品的品 质状态以便调整交货期的问题,避免客户生产线停线、停产。 3.5 生产部各个成本中心第一负责人和仓库人员配合品质部检验员做好不合格 品的标识、 记录和隔离工作, 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对产品不合格后续的改 善的支持,并具体实施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和改善。 3.6 检验主管跟进所有不合格物料的状态和流动, 审核所有的不合格单对填写的 内容的真实性、 可靠性负责, 对由于工艺和技术能够解决的不合格产品的状 态, 组织品质部内的评审会进行评审解决, 以避免同样的品质问题再次发生。 3.7 品质总监对外协外购件、 在制半成品、 成品的不合格的状态进行监督和跟进 改善的效果,确保外协外购件、在制半成品、成品品质有所提升,对于任何 违反相关流程和不积极配合品质工作的部门和个人有绩效考核权, 对于态度 极其恶劣的部门、个人有权建议通报或进行调岗、开除处理。 4.4.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的内容及流程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的内容及流程 4.1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控制 4.1.1 不合格品识别: 不符合采购要求及相应标准的原辅材料; 不符合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各项技 术标准、参数及外型规格的外协件,均为不合格品。 4.1.2 原辅材料及外协件经 IQC 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 由 IQC 检验员填写 《供方 品质异常通知单》 ,报品质部检验主管审核确定。 4.1.3 不合格品处置方式有 a)让步使用:原辅材料存在着轻微的外观缺陷,但不影响产品的质量。 b)有条件接受(即折扣入库) :原辅材料存在着一定数量误差、损坏和轻微 的外观缺陷,但不影响产品质量。 c)生产筛选:原辅材料存在一定的缺陷,但通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合 格的容易筛选出来,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d)退货:原辅材料存在严重不合格,继续使用会影响产品的质量。 4.1.4 当不合格品作为有条件接受、生产筛选时,须与供方协商同意后方可 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作退货处理。当不合格品为让步使用时,由采购部 填写《让步申请单》 ,具体见 4.6 条款。 4.1.5 由 IQC 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库房应设置专门的不合格品区放置不 合格品。 4.1.6 不合格品不得办理入库,作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应在 2 个工作日内退回供 方。当作为让步入库时,需对该让步入库的产品做相应的标识。 4.1.7 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原辅材料不合格时, 由生产车间填写《原辅材料不合 格反馈单》 ,暂停该材料的使用,并标识、隔离,由品质部确认处置方式。同时 IQC 人员填写《供方质量信息反馈单》报采购部,采购部传供方,由供方进行整 改回复。 4.2 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控制 4.2.1 不合格品识别: 产品实现过程中,凡发现不符合工艺、检验标准要求的,均为不合格品。 4.2.2 在转序前应由上、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自检和互检,上道工序不符合要 求,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下道工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不予接收。微调工序完 成后由检验员检验并判定,其他工序由员工自检、车间管理人员和品质部进行巡 检。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与合格品要分隔存放,作好不合格品标识。 4.2.3 不合格品处置方式为: A、返工:不合格品经过再次加工后能达到规定要求。 B、返修:不合格品经过再次加工后,不合格的程度有所减轻,能够使用,但 仍未达到规定的要求, 属于不合格品。 在进行返工返修时要填写 《返工返修单》 。 C、降级使用:不合格品不能返工或返修,但可降低使用要求或改作他用的。 D、 报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不合格品且已无任何使用价值。 对于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必须经过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需要降级 使用的,还需要有工程部的签署意见。对于需要作报废处理的由制造车间 填写《报废申请表》 ,经品质部、生产部、商务部、执行总监确认后方可进 行处置。 4.3产品出厂检验对不合格品控制 4.3.1 不合格品识别: 出厂检验时要求产品在实现过程中,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顾客的要求。当产 品不能满足要求时,为不合格品。 4.3.2 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由出厂检验员填写《不良信息反馈单》或,《纠正/ 预防措施》交生产部处置。 4.3.3 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置为: A、返工:不合格品经过再次加工后能达到规定要求。 B、返修:不合格品经过再次加工后,不合格的程度有所减轻,能够使用,但 仍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属于不合格品。 C、 让步接收: 出厂产品存在轻微缺陷, 但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让步放行) D、报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不合格品且已无任何使用价值。 4.4产品交付或使用时发现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 当产品交付或使用时发现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 析。 4.4.2 客诉处理具体按《客户抱怨及内部不良处理规范》执行。 4.5报废处理控制 4.5.1 报废指无法进行返工、 返修返工、 返修费过高的半成品、 成品、 原材料等。 4.5.2 报废由相应部门填写《报废申请表》 ,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报财务、总 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 4.6让步申请控制 4.6.1 原材料让步申请 原材料经检验属于轻微缺陷或一般不合格,但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在车间急需 使用或退货费用较多时,可作为让步使用。由采购部主管填写《让步申请单》 , 经品质部、生产部签字同意,必要时经生产副总同意方可进行让步使用,签字完 毕后的让步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一份传仓库、原件传回品质部。 4.6.2 在制品让步申请 制造过程中的在制品经检验不合格,若经返工、返修费用较大,或不合格品不能 返工或返修, 且不合格品可降低使用要求或改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