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汇编
.WORD.格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xxxxxxxx基管有限责任公司基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制投资管制 目目录录 总则………………………………………………………9-8-2 投资管原则……………………………………………9-8-2 投资禁止制……………………………………………9-8-3 投资管程……………………………………………9-8-3 附则 ……………………………………………………9-8-13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保证基投资管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地运,明确基投 资管的工作程序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制定本制。 第二条第二条 本制规范基投资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涉及基投资各环节之间的 业务关系、各个环节的权责等。 第三条第三条 本制适用于运用基资产进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第二章投资管原则投资管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 基投资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基投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基约》 的规定; (二) 基投资的管原则是分级管、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充 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 基的投资管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经负责制; (四) 投资决策和决策的执严格分开,实集中交制; (五) 投资管过程中严格执投资禁止和授权制; ()严格按照防火墙原则执空间分离制; (七) 公司资产和基资产严格分开管的原则;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八) 同的基要独运作,分别管; (九) 基投资风险评估和业绩考核的独性原则。 第三章第三章投资禁止制投资禁止制 第五条第五条 基投资管中禁止以下为: (一)投资基约中投资目标与投资范围规定以外的品种; (二)违反基约和《证券投资基管暂办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投资组合 比的限制; (三)基投资违反 《证券投资基管暂办法》第三十四条有关禁止为的 规定; (四)同一基对同一投资品种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进相同或相近数相反 方向的交; (五)公司管的同基对同一投资品种在相同时间,在相同或相近价格上进 相同或相近数的反向交; ()用内幕信息进投资; (七)通过单独或合谋, 集中资优势、 持股优势或者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 续买卖,操纵证券交价格; (八)与他人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交;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九)以任何方式操纵证券交价格; (十)应该互相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操作全过程, 严禁应由两人或多人担任的 工作由一人担任; (十一)任何人员同时掌握前台和后台的系统口;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授权或批准穿越部室之间的防火墙; 第四章第四章投资管程投资管程 第一节第一节投资基准投资基准 第条第条研究发展部的融工程小组负责运用数化研究工具,根据同基的 招募说明书、基约的规定,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投资基准建议,经投资决 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基准将成为基经决策的参考标准。 第二节第二节投资基础投资基础 第七条第七条 研究报告是基投资决策的基础。 第八条第八条 研究报告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内部报告来源于公司研究发展部, 外部报告来源于经公司认可的外部研究机构。 第九条第九条 作为投资基础的内部报告得低于报告总的60%; 第十条第十条 研究发展部承担基投资的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对宏观经济、 业、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等进分析研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和维护投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资品种备选库, 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经提供投资决策依据。研究工作应保 持独客观。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研究发展部必须对各基经提供公平、对称的信息。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研究发展部下设的融工程小组负责发展基投资组合的业绩评价体 系及其他辅助分析统计工具,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产品特征和决策 程序、基绩效归属分析等,对基投资组合进日常跟踪分析,为基经和 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研究发展部对研究报告的质负责。研究报告依据的数据要全面、真 实可靠,使用的研究方法要科学、合。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投资决策委员会 定期考核研究报告的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研究发展部、投资管部、基交部、市场展部应定期或定期 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研究、交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投 资研究会议由研究发展部经负责召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定期会议分为月会制和周会制。月会主要讨论下月研究计 划、投资策和投资方向等问题。周会主要讨论近期研究成果、市场热点和近 期工作反馈情况等。定期会议视需要召开,主要讨论投资品种、市场突发情况 的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第十条投资管部每月(或定期)向研究发展部提交下一阶段的研究请求。 第三节第三节投资决策投资决策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投资决策必须以符合规范的书面研究报告为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 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资产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 据《基约》、 《证券投资基管暂办法》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确定公 司投资战和投资方向,制定重大投资决策。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约》和公司有关规定,审定以下各项业 务: (一) 审定基经提出的资产配置提案,包括基资产在债券、股票、现 等融产品之间的配置比,资产在重点市场、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 及融资规模; (二) 审定超出基经投资权限的投资方案,并做出决策; (三) 负责基投资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定期会议和定期会议的形式审定基的投资决策。 定期会议每月一次,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召集; (二)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决议时,出席人数得少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 投资决议须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每位委员有 一票表决权, 投资决议须经出席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低于三票通过方可 实施,决议报监察稽核部备案。 专业整理资料分享 .WORD.格式.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对于超出基经投资权限的投资表决,必须采取下原则: (一) 投资必须有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投资依据,经过基经的尽职调查, 并做出结论性判断; (二) 投资决策 (包括数和时机) , 必须经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人数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且低于四票同意才可通过; (三) 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投资,基经必须将实施情况及时向投资 决策委员会汇报。在实施过程中,如对投资方案进重大修改,基经必须及 时做出书面说明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待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后才能实施; (四) 特殊情况下,执委员可根据权限授权基经进操作(具体权限规 定参见基经的权限范围)。特殊情况是指市场发生突变时,条件允许召开 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表决。但事后执委员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同意并由两只以上基共同持有的投资,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统一协调,具体协调工作由执委员负责。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必须做成书面形式,并经到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