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承德市中诚左岸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工程承德市中诚左岸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中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5 年年 5 5 月月 目目录录 1 1、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制 2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3 3、施工分包管理制度、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4 4、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 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 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 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 ,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 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五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 见必须明确, 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 费( “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 第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 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持续提高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七条组织检查 “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 在现场的实施情况, 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通过整改完善、 不断改进, 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第九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 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 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 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 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 确保工 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 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 文明施 工监理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 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 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负 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 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 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监理部应配备 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二条在编制“监理大纲” 、 “监理规划” 、 “监理实施细则” 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 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 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 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 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 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监督管 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 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 许可证;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 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 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 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 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 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 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十八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 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及 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条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 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一条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二条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三条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四条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 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 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五条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 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建立事故 档案。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二十七条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设备材料以保证 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进 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 做好安全监理 日志记录工作。 第三十条监理人员的权力: 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 章指挥行为; 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 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 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遇有危及人身 安全的紧急情况, 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一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 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二条服从建设单位、 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 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三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 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 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 安全职责, 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四条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 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 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五条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 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 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 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 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项 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六条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具有可操作性的 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 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 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