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家居展位租赁合同
家居展位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经过竞标,由 租赁经营,经双方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 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 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 ,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 2%交 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 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 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 学习资料、 报刊杂志, 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家居展位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