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管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1、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1.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1.4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1.5 本单位施工技术能力、设备状况、综合管理水平及工程施工经验。 2、编制原则 2.1 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的各项 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2.2 根据业主对本项目的要求,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措施。采 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优化各项资源配置。 2.3 安全第一。在安全方案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施工顺序 安排合理、 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做到安全保证措施首先落 实到位,在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二、安全目标二、安全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杜绝重大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 重大伤亡事故率为 0。 三、安全管理措施三、安全管理措施 我项目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 务院、 建设部等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规定,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 全和工程质量安全。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项目部组建危险源安全防范 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安全防范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总工为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副 组长,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各施工组负责人为安全防范领导小组成员。 1、岗位职责 1.1 组长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对工程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的全面工 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 组织制定本单位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有效运行。 (3)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4)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5)在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 防范措施。 (6)经常组织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中,要考虑安全工作,确保本项 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不得在 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参与事故的调查, 具体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意 见。 1.2 副组长安全职责 (1) 实施本单位项目的安全质量目标, 协助组长分项负责安全技术审核关。 (2)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交底,审核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预 案。对本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主持施工技术例会,研究处理施工中重大的安全技术问题,排除施工 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4) 经常深入施工一线检查, 善于发现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的地方, 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案、预案解决难题,确保施工顺利实施。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 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5)负责安全环境工作和危险源的评审识别。 (6) 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时在职权范围内必须认真组织整改。 (7)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并深入施工一线,对教育质 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应亲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处理善 后事宜,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防范事故的具体措施。 1.3 组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下一级安全员开展安全 工作。 (2)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具备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 考核持证后方可上岗。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在本单位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 患应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 患继续扩大。 (5)坚持原则,行驶安全否决权。对“三违”行为,要敢于制止和教育; 对机械设备及作业环境有危害及职工生命安全或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要 立即制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6)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本单位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参与本单位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 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保护现场,参加救援,并立即向本单位安全 管理机构和领导汇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具体做好工伤事故的统 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1.4 各施工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各施工组负责人,对本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安 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定期研究本施工组的安全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本工程项目制定的 安全生产制度、领导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3)对本施工组的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施工作业场所、机具设备、安全设施等 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负责组织制定本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上级批准后贯彻执行。 (6)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安全检查活动,负责对新工人的班组级教育和安全 规程的宣贯。 (7)不违章指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报 告。 (8)发生事故,组织或参与急救伤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故 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原因调查,拟定改进措施。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 土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 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 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 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 不小于 0.8m。 (3)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 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4)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施,抽水机及管路 等要安放牢靠。 (5)管节吊装时,需专人负责,认真检查吊扣及钢丝绳的稳固。起吊前应 让吊车慢慢升起,检查钢丝绳有无挂脱或挂错。 (6)基坑边应留有护道,静载距坑边缘不小于1.5m,动载距基坑边缘不小 于 3.0m,不允许车辆在坑边缘通行,否则将对基坑边坡的稳定造成破坏。 (7)施工中注意对基坑及边坡的监测,注意观察坑边缘顶地面有无裂缝及 沉降,必要时应采取插打型钢支护、隔水等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8)基坑开挖后,应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场内车辆指挥,防止重 载车辆或无关人员靠近基坑。危险场所警示标志设置要齐全,位置要得当,夜间 要有红灯示警。 2.2 管材运输、装卸及堆放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 所有车辆、 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不带病作业, 运管子时严禁超高, 高出拖车立柱或车厢部分不得超过管径的二分之一,立柱必须齐全牢固。装车时 管下应垫稳,全车捆牢后方可起运,运管材的车辆中速行驶,避免急刹车以防止 管子移动、移位伤人。 (2)运管车辆只能在现有的道路或已平整、压实的施工道路上行驶,而不 允许随意在无路地段行驶。管子运抵现场时,选择地势平坦的场地堆放,管堆底 层掩牢, 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