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
精品文档 《社会认知与评价方法》杨文圣 一、社会事实 1 1、事实及其特点、事实及其特点 苏联哲学家柯普宁把人们对“事实”的理解和运用概括为三类: (1)现象、事物和事件本身被称为事实; (2)我们对事物及其特性的感觉和知觉被认为是事实; (3)事实也指我们想用它来论证或反驳某种东西的不容置辩的理论原理。 “事实乃是呈现于感官之前的事物(及其情况)为概念所接受,并由主体作出判 断而被知觉的。事实乃是关于感性经验的一种知识形式。一般地说,所谓事实就是经 验事实。 ”——彭漪涟《事实论》 “事实” 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可靠性;(2)客观性;(3)理论附着性。 2 2、社会事实及其特点、社会事实及其特点 一切行为方式,无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 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 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社会事实。 (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 社会事实的价值特点——欧阳康《社会认识方法论》 (1)利益的分化和价值取向的冲突。 (2)社会价值事实的功能非中立性和价值多元性。 (3)价值目标的预期性和价值结果的非预期性。 (4)社会事件的即时价值与历史价值之间的背离与差异。 . 精品文档 3 3、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及其困境、社会认知和社会评价及其困境 (1)社会认知的界定 从心理学上看,社会认知,主要是指对他人表情的认知,对他人性格的认知, 对人与人关系的认知,对人的行为原因的认知。 科学的社会认知所追求的是揭示社会历史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包括对社会 价值属性和社会运动方向的把握。 (2)社会评价的界定 社会评价是人类掌握世界的重要方式,它是一种在对象性关系中的对象化活动, 借助于主、客间的双向过程,实现人对社会的支配和拥有。 社会评价是从某种社会角度去考察和评价事物、现象的社会价值,判断该事物和 现象对社会的作用的性质和程度。 (3)社会评价的困境 其一,社会事件具有单一性,社会过程具有不可逆性,一定的社会事件一旦转化 为历史便成为后人永远不可能直接把握的“本文”,以后的认识对它说来永远只能是 一种解释,而且这种解释是否符合历史“本文”本身,既无法度量,也无法判别。 其二,社会现实中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自我相关,互为主客体,由此必然产生出 相互补充、相互顺应或相互制约、相互避讳的“自适应”现象,再加上利害关系和情 感因素的渗入,都会从正面或反面妨碍对客体的正确把握,从而造成社会过程中所特 有的“社会测不准”现象。 其三,社会发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不是宿命的而是选择的,受着知识增长 的强烈影响;而有限的理性无法对知识的增长作出准确的预测,因此对社会未来的预 测是不可能的。 . 精品文档 二、社会评价的客观性 1 1、确立社会评价客观性的思路、确立社会评价客观性的思路 国外国外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对客观性的争辩惯常采取两种思路: 一是承认社会价值对社会研究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足以影响到社会的科学、 客观的研究,似乎这种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另一种思路就是设想通过“价值中立”来达到客观性。韦伯主张社会科学在研 究时应把对象视为有价值附着其中的对象,并且应该使用与价值相联系的方法,但 在态度上要保持客观性、价值中立性。 国内国内学界关于价值、价值判断客观性的建构思路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思路是沿着传统认识论的路子,其基础是主、客体符合、一致论。这种思 路用在价值评价论上,就是把价值看作是客体属性对人的有用性,价值之源就是客体 及其属性。由于客体及属性是客观的,因此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是客观的。 第二种建构沿着主体哲学的思路进行。它强调在价值评价中包含了价值主体的 需要,而且是以主体的需要为核心的,价值评价实际上是以主体需要为尺度进行臧否 褒贬价值关系的。 对于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的确立,必须要把以往脱离了经验的客观性重新归回到 经验中所具有的普遍性上。社会评价活动之所以可称之为一种客观性的活动,是因 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纯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 作为社会评价的客观性更主要的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活动的规律的客观性基础之 上的。因为在人的社会活动规律的客观性中,既包含着社会对人的客观要求,也包 含着人们自己的目的、意志、愿望,等等,亦即包含着人对社会的价值要求,这两 种要求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要求。 . 精品文档 2 2、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特征、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特征 在理解、解释和评价社会、历史、文化乃至整个生活时,不能仅采用与自然科 学相同的因果关系的解释说明方法,还要用理解、评价。 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唯有通过理解、评价,社会、历史、文化的意义才 展现给我们,成为我们人类进行自我发现的过程,成为人关于自己的知识。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科学的客观性是追求“外在于我”的客观性,而社 会评价的客观性则是“我在”的客观性。 社会评价中的“偏见”社会评价中的“偏见” 、、 “先见”“先见” 伽达默尔区分了两种“先见” 一种是历史给予的,对理解有正面价值的,人永远无法摆脱的“先见” ,它来自 人对历史文化的继承,联结每一代人与历史的存在上的关系。因此,它是“合法” 的先见。 另一种“先见”伽达默尔称之为“盲目”的先见。它是指个人在现实人生中不 断接触吸收的见解。 3 3、开放社会评价客观性的空间、开放社会评价客观性的空间 保持社会评价内部不同的评价向度之间的开放、协调。 通过向不同的社会评价体系开放来获取和保证一定社会评价的客观性。 开放社会评价客观性的空间第三层含义是指自然科学客观性和人文科学客观性 之间相互开放、对话,使社会评价的客观性在新的生长点上生成,同时也使自然科 学客观性增长新的基因。 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特征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特征 我们坚持强调,只要从传统的、极端绝对的客观性标准或模式中解脱出来,社 . 精品文档 会评价的客观性就能得到说明。 人对社会价值的评价认同主要是靠理性的说服,但这并不排除人们通过情感感 染达到某种价值认同的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还可把社会评价的客观性看 作是(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而言)一种弱客观性。 三、社会评价的合理性 1 1、社会评价合理性的基础、社会评价合理性的基础 休漠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 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 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 ‘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 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 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 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是如何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 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 ” 围绕“休漠区分”的争辩围绕“休漠区分”的争辩 以艾耶尔为代表,坚决否认由“是”推出“应当” ,进而坚决否认价值判断的合 理性; 以马斯洛为代表则肯定由“是”能推出“应当” ,进而主张价值判断的合理性。 约翰·塞尔认为从有些事实陈述中可以推出价值判断。塞尔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