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汕头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汕头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1 总则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 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 应急预案。 1.21.2 预案适用范围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汕头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具体适用于发生在汕头市行 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1.31.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 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 1.41.4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 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在 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交通行业各单位相互配合、 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 制;建立以事发地应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 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 性和可操作性。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 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 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 物资储备、队伍建设、 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6)建立信息平台,快速反应 逐步整合市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的视频监控平台,建立统一的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加强 日常监督,对突发事件实现快速反应。 2 2 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与职责 2.12.1 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2.1.12.1.1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1)组长:局长。 (2)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市公路局、汕头高速公 路公司(市金凤路桥公司) 、市礐石大桥建设总公司主要负责人。 (3)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局规划建设科科长、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局水路运 输管理科科长、局财务审计科科长、局人事科科长、局安全技术科科长、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科长、 局铁路管理科科长、局法制科科长、局监察室主任、局综合执法局局长、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主任、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站长、市区航务管理所所长、 市地方铁路管理 总站站长、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所长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定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 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2)决定启动与终止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 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汕头海事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 门,制定和落实我市道路运输、 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 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 省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的指令, 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县级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级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5)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技术科, 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科室 (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单位)相关人员及有关 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督促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组织初审与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3)指导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行业有关单位和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和 演练; (4)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和计划;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6)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救援情况。 (7)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1.3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 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事故等级和类 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发处置、应急救援、 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2.1.42.1.4 应急咨询专家组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 由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 询和建议。 2.22.2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职责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职责 (1)局办公室:参与交通行业各类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见4.1.14.1.1,下 同)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协调;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规划建设科:参与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负责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 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参与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承办局安全 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局水路运输管理科:参与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工作。 (6)局人事科:承办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