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 (修订)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 目目次次 前 言 2 1 总则 3 2 术语 3 3 验收条件 4 4 工程中间验收 6 5 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验收 9 6 资金使用管理验收 10 7 权属和效益验收 10 8 项目竣工验收 11 9 项目技术档案 15 附录 A: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16 附录 B: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18 附录 C: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20 附录 D:初步验收报告格式 22 附录 E: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25 附录 F: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29 附录 G: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40 附录 H: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 41 附录 I: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42 附录 J: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归档资料分类表 44 条文说明…………………………………………………………………………………45 1 前前言言 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 ,明确各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验收责任 ,完善项目验收的组织管 理,推进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 收 工 作 的 要 求 , 国 土 资 源 部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成 立 了 课 题 组 对 TD/T1013-2000 进行修订。课题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借鉴相关行业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试点应用的基础上修 订形成了本规程。 对 TD/T1013—2000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 改;增加了工程中间验收环节、验收资料清单目录;修订了验收内容、 验收组织、验收条件、验收人员的相关规定;增加、修订了验收成果名 称、编写要求及格式;取消了《效益分析报告》. 本规程附录 A~F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2 1 1总总则则 1。0。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组织和 程序、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 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 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1。0.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0。5验收工作应及时组织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 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0。6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结论须经验收组2/3 以上成员签 字同意。 初步验收组和竣工验收组应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验收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由验收组提出处理意见.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 以 上验收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 ,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上级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决定。 1.0。7验收组应对验收内容提出明确的认定意见,验收组成员对验收 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 ,并由保留意见人签 字。 1。0。8对存在的遗留问题,验收组应在验收成果资料中提出处理意 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检查验收单位。 2 2术术语语 3 单项工程单项工程一般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 ,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 工程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 但建成后不能独立 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指按单位工程施工作业区(片)、组成类别进一步分解的工程, 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单元工程单元工程指由几种施工工序完成的工程最小综合体 ,是构成分部工程 质量考核和合同支付审核的基本单位,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 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指在施工过程中将被后续工序所掩盖的或施工后不便检查 的工程项目。 重要单项工程重要单项工程占项目施工费用比重较大或对项目发挥效益起重要作 用的单项工程。 主要分部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对重要单项工程发挥效益起主要作用的分部工程。 外观外观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文件中确定的单位。 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检查验收、为项 目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性准备的一系列活动。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 程序和方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的全面检验和综合评价的活动. 3 3验收条件验收条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成且质量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 备。 4 3。0.2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所有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 全部履行了分部工程验收手续, 分部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已处理. 3.0。3单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所有单位工程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 2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 3需要移交管护单位投入使用时,与使用单位已达成管护意向或 已签订管护协议。 3。0.4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建设内容已按批准的设计全部完成; 2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 3有关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 4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已确定,各单项工程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3。0.5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经初步验收合格; 2各单项工程能正常运行; 3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4归档资料符合本规程要求及有关规定; 5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已落实; 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审计; 7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和资金筹集渠道已落实并已签订管护协议; 8由于特殊原因致使少量尾工不能完成,在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 使用情况下,可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对尾工进行审核,责成有关单 5 位限期完成。 4 4工程中间验收工程中间验收 4.14.1验收依据验收依据 4。1。1经批准的规划设计、设计变更申请及批准文件; 4.1。2经核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4。1.3经批准的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解方案; 4。1.4施工合同,经监理机构签发的施工图纸等; 4。1.5监理细则,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 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 4.1。6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 4。1.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 4。。2 2验收组织验收组织 4。2。1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监理机构及承包单位有 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项目承担单位应派代表参加主要分部工程的验 收; 4。2.2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主持,项目承担单位、监理机构、 承包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 4.2.3单项工程验收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持,由项 目承担单位及监理机构、承包单位、工程管护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组成验收组。设计单位应委派代表参加重要单项工程的验收. 4.34.3验收工作内容验收工作内容 4。3。1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内容 1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备性; 6 2认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