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
ICS DB 京市地方标准 DB11/×××—2011 北 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 The safety requirements of storage tank farm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2011 目次 前言.Ⅱ 1 1 范围 1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3 术语和定义 1 4 4 一般要求 2 5 5 易燃液体储罐 4 6 6 液化气体储罐 4 7 7 腐蚀性液体储罐 5 附录 A 6 (规范性附录) 6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6 附录 B 9 (规范性附录) 9 未在附录 A 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9 附录 C . 10 (规范性附录) . 10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0 I DB11/×××—2011 前 言 本标准 4.1.4、4.3。2、4。3.8、4。5.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化工商业协会、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怀忠、赵明、刘志刚 II DB11/×××—2011 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 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的一般要求,以及易燃液体、液化气体、腐蚀性液体储罐区的 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守则 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49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 3018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AQ 30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AQ/T 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11/Z 384(所有部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3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s 1 DB11/×××—2011 《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 dangerous chemical tank 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存危险化学品储罐组成的相对独立区域。 3.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 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 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 元。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见附录A 和附录 B. 4一般要求 4.1 选址与布置 4。1.1 城市核心区域不应设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核心区域包括四环路以内地区. 4。1。2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布置在邻近城镇或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1。3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布置在本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1.4 易燃液体储罐区,液化气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生活、 办公区分开布置。 4.2 消防 4。 2。 1 石油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60 中 4。 1.9、 6.2.8、 6。 3.3、 6.4.1 的规定,石油库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74 中 4.0。7、4.0。8、5。0。3、6。0。4、 6。0。5 的规定,其他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 中 4.2、4.3、4。4 的规定。 4。2。2 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的成品油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按照4。2。1 条的规定减少 50%。 4。2.3 石油化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灭火装备的设置应符合GB 50160 的规定,石油库的危险化 学品储罐区的灭火装备的设置应符合GB50074 的规定, 其他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灭火装备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4.2。4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设置事故状态下的收集、储存泄漏出来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废水的设施, 收集、储存设施包括事故应急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事故应急池、防火堤内或围堰内 区域应做防渗处理。 4。2.5 高度超过 15m 或单罐容积2000m3的易燃液体储罐、液化气体储罐、强酸和强碱的储罐,应设置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并应定期试验其有效性并作记录, 记录保存至少 2 年;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设计应符合 GB50016 中 8.1、8.2 的规定。 4。2.6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四周道路边应设置防爆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间距不宜大于 100m,并应在控制室设置火灾声光报警装置。 4。2。7 属于易燃易爆且储存量大于附录 A 和附录 B 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 50%的储罐区应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设置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应符合GB 50116 中 11.4 的 规定。火灾自动报警信号传输至本单位消防控制室。 2 DB11/×××—2011 4.2.8 易燃气体储罐区、 可燃的液化气体储罐区、 易燃液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 符合 GB 50016 中 6.0。7 的规定. 4。3 生产安全 4。3.1 金属储罐内壁应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相应防腐措施。 4.3.2 危险化学品储罐进出口管道靠罐壁的第一道阀门应设置自动或手动紧急切断阀或阀门组, 并保证 正常有效。 4.3.3 危险化学品压力储罐应设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压力储罐和安全阀等应定期检验。 4.3。4 危险化学品固定顶储罐应设通气管或呼吸阀,宜选用呼吸阀,呼吸阀应配有阻火器及呼吸阀挡 板,阻火器及呼吸阀应有防冻措施. 4.3。5 危险化学品储罐的巡检作业、检维修作业、吹扫作业、清线作业、清罐作业等应符合AQ3018 的规定. 4。3。6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 的规定. 4.3。7 易燃、易爆、有毒和产生刺激性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风向标。 4。3.8 存在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作业场所,应在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项目 和检测结果公示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