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体系
人 事 管 理 体 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三章 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章 人事/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七章 考勤与休假管理理制度 第八章 员工福利制度 第九章 薪酬管理制度 第十章 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奖惩条例 第十三章 内部调动 第十四章 建议与沟通 第十五章 附则 附件 员工进入——退出公司轨迹 招聘面试流程 新员工入职流程 试用转正流程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中止流程 人事/员工档案管理流程 职前培训流程 培训运作流程 员工离退职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管理,健全员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 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体系。 第二条 以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第三条 凡本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 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四条 本体系为公司受控文件,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颁布后执行。本体系 管理的所有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未经总经理批准, 任何人不得将体 系提供给公司以外人员。体系持有者调离岗位时,应将体系交还人力资源部,办 理核收登记。 体系持有者: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人力资源部经理 4.各部门经理 第五条 本体系除持有者外,相关文件、规定应发放至有关执行人员,人力资 源部做好复印和发放登记。 第六条 本体系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体系,不得损失、丢失、随意涂改,严禁私 自复印或转借给其他公司。 第七条 在体系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 时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的最后最后一月的 28 日(节假日提前) 对体系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对体系进行修改,执行《文件控制 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的政策是: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 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合格、优秀的 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的发展要求。 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增 补申请表》申请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 理内部选聘、调聘或对外招聘手续。原则上 7 至 15 天内要招聘相关人员进行面试。 第四条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的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的费 用。 第五条 应聘人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应聘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 门联合确定拟聘人员和招聘的考核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六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 按表格规定完成面试考核, 人力 资源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和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七条 面试考核过程分三部分视需要进行, 第一部分有人力资源部初试 (完成对应聘人 员的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 ;第二部分由用人部门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 考核) ;第三部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对于中层管理干部及重要 职位的招聘由总经理做出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1.仪表、修养、谈吐; 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 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八条 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 第九条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 有人力资源部通知试用, 按规定时限到人力资源 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第十条 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岗位资格证书、与原岗位解除劳动 合同证明(若无,须与其签订《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 ) 、免冠近照 3 张, 《员工登记表》 《薪资确认表表》 《劳动合同》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 ,特殊岗位如会 计、出纳等还须提供户口证明、担保证明等。上述材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 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 2 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以上所提及的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书按岗位要求而定。岗位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岗位 不要求提供的可能提供也可不提供,提供的可作为员工今后转岗、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十一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 及时知会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以确保与你有 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态; 3.诞生子女; 4.出现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十二条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 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后通知后, 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 如因故不 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 2.办理入职登记手续,建立考勤数据、办公用品和资料领用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本公司应聘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 1—3 个月,但 对于技术、 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 可根据具体的岗位情况, 适当延长试用期时间到 6 个月。 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供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情况核 实,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 其他原因而确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 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五条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 ,由本 人书面提出申请, 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 报人力资源部。 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 第十七条 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如请假超过 15 天,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八条 试用期内, 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包括介绍本部门的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 关规定和规则,为新员工安排培训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物,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 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尽可能咨询入职引导人(入职引导人原则上为部门负责人 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之人担任) 。 第三章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所称离职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辞职、自动 离职、违纪辞退、非违纪辞退等。 1.辞职 (1)如果你基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可以提出辞职。 (2)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 3 个工作日、 正式员工提前 30 个工作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 面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