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一、 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二、 权责: 1、 主刀或一助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2、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3、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标记时间: 1、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四、标记原则: 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当病人 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 2、凡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 、多重结构(手指、脚 趾、病灶部位) 、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做手术 部位标记。 五、 标记方式: 1、 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 2-3 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 为“左” 、 “右”侧。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 4-5cm 处,以空心 圆标示且注明为“左” 、 “右”侧。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六、 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说明: 1、 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标记。 2、 病区护士在病人送手术室前核对标记,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生,完成手术 部位标记。 3、 病人送至手术室护理站,护理站工作人员确认手术部位: ① 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 否正确。 ② 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③ 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4、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5、 医师划刀前,手术医师、麻醉人员、手术护理人员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七、注意事项:手术标记采用不掉色的油性记号笔。 八、使用单位:各手术科室、 麻醉科、 手术室等。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病人住院后准备手术 手术医生于病房做手术标记 病区护士核对标记 病人接到手术室等候区 手术室护理人员核查标记 手术部位标记 是否完整 确认 未完 成项 目 手术部位 是否双侧 请医生补齐标记 将病人接入手术间 进行手术 手术部位标记流程图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淮 北 市 人 民 医 院 手术部位标记确认单 科别 诊断 患者姓名 术者 性别 手术方式 年龄 手术日期 病案号 麻醉方式 手术部位标记是指在手术前采用一定方式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记, 以避免病人经过不同医务人员交换后发生手术部位错误的方法。 手术 标记是病人进手术室前在病区或者急诊完成。 由于手术部位标记主要是为了避免手术部位的错误, 因此对于涉 及一侧的身体和器官、四肢、脊柱的各类手术(如脑的左右侧、眼、 耳、鼻腔、胸壁、肺、肾和手指、足趾、关节、卵巢等),手术前(进 手术室前)必须进行手术部位标记,其他手术不做强制要求。对于自 愿标记的患者,为了避免混淆,也要采用规定的标记符号。 手术部位标记必须由手术医生或其指定的参加手术的 一助执行。使用不易褪色的皮肤标记专用笔(水性记号笔) 在手术部位画圈(即“○”)做标记,适当时再用实线划出 手术切口线,并且由病人和家属参与确认。医患双方确认完 毕后要在手术部位标记确认单上签字,医生必须将填好的手 术部位标记确认单放在住院病历中归档。 标记人签字: 病人及家属核实、确认签字: 标记时间:年月日时分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确认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