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 第一条特别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重物、土建工程竹梯结构、吊装重物量不够20t但形状复杂、长经比大,刚度小的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别的吊装作业。 第二条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别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 第三条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的吊装作业。 第四条对于特别吊装作业,作业单位要编制吊装预案,经设备、技安部门___,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一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___后,设备部门会同技安部门审批。 第六条二级吊装作业,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或吊装作业负责人确认,并落实到位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人,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各车间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现场有监护人。 第二章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第十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第十二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___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第十四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开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2页共6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1、法律规范安全票证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安全票证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监督检查分厂《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执行情况。 3.2分厂设备处负责《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3分厂安环处负责并对各单位的票证进行监督、检查的。 3.4各分厂设备处每月发放并回收各种票证。 3.5国家或行业有以上作业部门标准时,执行新标准。 4.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4.1.1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___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4.1.2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___吨至小于等于___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4.1.3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___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4.2.1、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4.2.2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4.2.3三级吊装作业为1般吊装作业。 4.3、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4.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别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___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4.3.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___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___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别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___,报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3.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3.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3.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23014的规定。 4.3.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3.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4.3.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___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4.3.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4.3.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4.3.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开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4.3.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4.3.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4.3.14悬吊重物___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4.3.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4.3.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3.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4、《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4.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分厂设备处负责管理。 4.4.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分厂设备处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___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1并报设备处负责人批准。 4.4.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