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处各项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监处各类会议管理制度安监处各类会议管理制度 为严格安监处各项会议制度,切实起到各项会议目的 , 特制订安监处会议管理制度。 1。会议范围:班前会、处晨会、处兑现会、各项临时会 议及矿召开各类会议。 2.人员范围: 班前会——当班人员; 处晨会-—所有大班 人员;处兑现会——除中夜班和运管办值班外所有大班人 员;矿安全生产会—-由各科室负责人安排不得少于规定人 数;矿兑现会—由处长或书记、采掘科长(如请假 ,由处长或 书记指定其他人员) ;矿其他各类会议出席人员由处主要负责 人安排。 3.各类会议时间:(1)晨会 7:50(周二至周四);(2) 处兑现会:14:00(周一至周五);周四安全例会 :8:30 早班班前会:5:10中班班前会:12:00夜班班前会: 20:10(根据大客车到矿时间为参考) 4。会议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凡迟到、早 退每次给予罚款 50 元,无故不参加给予罚款 100 元. 5。会议期间要认真听取领导工作安排、措施贯彻及其 他人员发言,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谈话、睡觉及其他与 会议无关事情,否则罚款 50 元。 6。会议期间手机须关机或打到静音、震动状态,凡会 议期间手机铃声响,给予罚款 50 元。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 话, 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 50 元 (且有紧急情况可外出接听) 。 7。处兑现会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向当班值班人员请 假,包括下井、检查、开会等情况,否则视为缺勤。离矿人 员必须向处长或书记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8。处兑现会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另行通知,通知由当 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到位 ,通知不到位的,每人给予值班人员 50 元罚款。 联系不到的不罚值班人员, 但是如果被联系人没 有特殊原因将给予 50 元罚款。 9.处兑现会必须由处长或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 委托指定副处长代为主持,会议程序为: (1) 值班人员汇报当天安全管理重点、 交接班注意问题、 需领导平衡的问题,并负责对当天违反规定的人员出具罚 款、公示. (2)值班人员点名,点到谁谁汇报,各科室人员(按分管副 处长、科长、副科长、科员的顺序)汇报本科室负责范围安 全管理重点、领导安排任务落实情况、当天下井检查、各类 到期考核、反三违、罚款等情况。汇报顺序为:办公室、采 掘科、掘进组、修护、采煤组、机运科、通修科、运管办、 其他人员。如没有需要汇报的,可直接答到(注:点名册按 上述顺序排列)。 (3)相关人员汇报隐患联系单下发情况,包括矿领导、 大班管理人员、小班安监员等. (4)书记汇报、安排工作;最后由处长安排、部署工作. 安监处值班管理制度安监处值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监处值班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安排,抓好值班纪 律,特制定安监处值班制度,望认真执行。 1。值班时准时参加矿调度会,认真做好调度会会议记 录,并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开好班前会,零星工程、业务联 系单等工作合理安排,措施贯彻到位。 2。班期间(全天)需坚守岗位,严禁饮酒、脱岗,有事 或吃饭短暂离开时,需向调度汇报并在离开时锁好门窗。 3.对小班人员汇报电话(含其他)及时接听并认真做好记 录,对跑头跑面及交接班情况严格审查,监督落实;隐患下 达及“三违”管理严格按照处联系单及“三违”下达管理规 定.值班人员与小班安监员进行挂钩联责,小班人员出现“三 违“等违规情况,视情况给予值班人员相应处罚。 4。值班期间必须对小班安监员汇报认真负责记录,出现 小班不在现场交班的值班人员未及时发现处理的,罚款由值 班人员承担。 5。值班交接班时间周六、周日为13 时;周一至周五交 接班时间为 14 时 30 分(以处兑现会结束时间为准) 6.严格按照值班表、交接班时间值班(如值班顺序更换, 必须向处长、书记、调度所汇报,私自调班除矿处罚以外 , 处里罚款 200 元) ,准时出勤,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各项记录交接清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留安监员 看、值班.有事遵照“请消假“制度,提前向处长或书记请假, 假期结束后及时补值班。 7.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被褥叠放整齐, 保持清洁. 8。值班期间确保处值班室开水供应。 9。值班期间照明灯、电视机使用,严格按矿用电及文 明创建规定执行. 10。值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参加下午两点兑现会。 11。违反上述规定者,每项给予罚款 50 元。 12。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向处长或 书记请假, 由处长或书记安排其他人员临时代替其值班,如擅 自离开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 100—300 元的罚款. 安监处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制度安监处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制度 1。安监处培训负责人,负责每月初根据矿培训中心计 划编制月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要 在每月的 5 日前编制完毕。 2.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实施, 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安监员的培训,根据培训中心计划及时 上报。培训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培训、复训,无故不参 加的给予罚款 500 元。 参加矿及上级培训部门培训不合格的 罚款300元.因自身原因培(复)训不合格造成的证件到期或无 证件的,停止上岗作业,直至取得符合要求的证件。 3.新进安监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上岗后必须由 老安监员带领实习, 并签订师徒帮教合同,实习期满方可单独 作业。 4。安监处学习例会为每周四上午 8:30 点名,参加人员 为所有除当天早班之外的安检员、无入井任务及其他特殊事 物的大班人员(年休人员除外) ,学习时间变动的,提前由 处值班人员在小班班前会及安监处晨会(兑现会)通知,凡无 故不参加学习例会的给予每次 100 元处罚. 5。周四安全学习例会参会人员需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凡参加学习未做记录的给予每次 50 元处罚。 6。提前做好周四安全例会学习预案,充分利用投影仪 等电子教学设备,涉及到专业性比较强的学习 ,应由各专业科 室提前一天做好教学预案, 教学内容要通俗易懂, 重点突出。 7.学习内容以当前再用及新发作业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 本矿及上级部门文件、通报、各类标准及新发生典型事故案 例等为主,值班人员每班班前会进行“一日一题”学习。 8。每月度最后一周安全例会进行学习考核(含管理人 员) ,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给予罚款 100 元.对于前三名者分 别给予 300 元、200 元、100 元奖励。后三名者给予同等处 罚. 9。学习例会由处培训负责人负责每次学习,包括点名、 讲解、提问等,并及时对违反制度人员出具罚款通知,如培训 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学习,需向处长或书记请假, 由处 长或书记指定其他人员临时负责 ,但学习内容仍由培训负责 人提前整理出来。 安监处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处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执行力,坚持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打造一只特别能战斗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提高安监处管理 人员业务水平,彻底改变我矿安全被动局面,使每人都有紧 迫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明确责任、人人做为 ,特制定 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学习年度公司及矿下发各类文件和各项管理规定 和职责内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发现不会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