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
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 某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上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 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落实“”自治 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实施“两居”工程作为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最现实、 最迫切、 最有效的 “民 心工程”。根据督查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两居”工 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在安居富民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 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安居 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县委、政 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局党组书记担任副 主任,并从建设局抽调了 4 人专门负责富民安居的具 体工作。二是明确相关责任。同各乡签订《安居富民 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以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的形 式对各项任务进行逐级分解。 实行各级党政 “一把手” 目标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亲自 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此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基 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中。三是扎实推进目标计划。根据年初任务,计划完 成安居富民工程新建 1399 户, 计划投资亿元, 目前已 开工 1399 户,开工率达 100%,已完成投资估计 7584 万元, 其中自筹资金已到位资金约 1696 万元。 建房户 中,贫困户 411 户,建筑面积 60m2 以下 6 户,60m2 —70m2 为 52 户,70m2—80m280 户,80m2—90m2716 户,90m2 以上 545 户。完成纸质档案录入 1330 户, 电子信息档案 943 户,信息系统录入率%。 政策驱动,降低成本,激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 积极性。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地区规 定的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原则,积极筹资,捆 绑资金,整合社会力量,为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提供资金保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部门帮扶工作。坚 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注重“输血”帮扶 与“造血”帮扶相结合、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生 产帮扶与生活帮扶相结合,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基础 设施建设、民生及社会事业等主题,从资金、政策、 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对口帮扶。二是继续捆绑项目 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我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黑 龙江省援助资金的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做好相关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 规划,通过整合移民搬迁、民政救灾、残疾人危房改 造资金等,全力夯实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基础。三 是继续完善落实资金补助政策。对于新建安居富民住 宅户,经安居富民办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户 34000 元的建房补助,其中:中央每户补助 6000 元, 自治区每户补助 8000 元,,黑龙江每户补助 10000 元,县财政每户补助 10000 元,另外:争取项目自治 区级贫困村村民建房每户补助 1XX 元,家里有残疾人 建房每户补助 1XX 元,其中:中央财政到位资金 153 万元, 部分乡镇整村推进村每户补助 5000 元。 四是继 续实行“六统一”提效保质降成本。严格执行“统一 设计、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的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本地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安居 富民工程建设,并采取县财政提前拨付资金在冬季低 价购买各类建筑材料的方式, 最大程度降低房屋造价, 切实减轻农民的建房负担。 已统一采购红砖 4197 万多 块,钢材 2200 吨,水泥 21000 吨,现已为 1399 多户 建房户发放了主要建材。 强化监管,严把质量,确保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达 第 3 页 共 8 页 标。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审批关。县财政先后列出专项 经费,聘请自治区具有较高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结 合全县六乡三镇 71 个行政村区域实际,不搞“一刀 切”,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 片新房、成一片新村。积极推广农房建设新模式、建 筑节能新技术,农牧民安居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80 ㎡/户,房屋户型设计既达到安全实用、功能齐全、 设施配套的标准,又体现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房屋 户型设计均达到 8 级抗震设防要求。二是严把资质准 入关。严把建筑施工队伍准入关、工程监理关,严禁 资质不达标建筑企业承揽建筑工程,严格公开制度, 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许可 报批程序。对于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建筑工程,一 律不予办理合格备案。三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采 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增强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 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层层验收制度,对规划、设计、 放线、基槽、主体等环节逐一验收,参加验收人员由 乡镇城建助理员、村理事会会员、施工负责人员、监 理人员和建房户主等人员组成,待验收合格后,相关 人员共同签字方能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二、在定居兴牧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定居兴牧步伐。 按照“以水定地,以地定草,以草定畜,以畜定居” 的原则,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即通过集中开发 饲养草料地搬迁定居一批,具备基本条件的就近提升 一批,依托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定居一批,今年我县计 划实施定居兴牧工程 350 户,其中百户定居兴牧工程 点 2 个 210 户, 插花式定居兴牧工程点 4 个 70 户, 城 镇定居兴牧工程点 2 个 70 户。目前工程动工 350 座, 其中完成主体工程 260 座、屋面现浇 202 座、内外抹 墙 58 座。 一是注重住宅设计多样化、 合理化并具有超 前性。经民意调查后选定了㎡、㎡、㎡、㎡等户型供 定居户选择,住房外立面凸显哈萨克民族特色和欧式 建筑风格,力求做到设计、建设 20 年不落后。建筑结 构为砖混结构,实行钢筋水泥构造柱、地圈梁、上圈 梁和现浇屋面设计,建筑抗震设防烈度 8 级;屋内配 套卫生间和供排水设施,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棚圈 建设每座 80 ㎡, 采用方钢钢梁, 采光板和空心砖结构。 二是建筑质量高起点、高规格、严要求。为确保工程 质量,让牧民住上放心房,我县从选址、规划、设计、 施工、监理每个环节,均由政府干预和正规单位参与 实施,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严格施工许 可报批程序, 严把建筑施工队伍准入关、 工程招标关、 工程监理关, 建筑工程质量关, 并安排专人长驻工地, 第 5 页 共 8 页 蹲点监管与服务,建立工程监理、业主巡查、建设局 技术干部把关、 乡干部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管控体系。 加强管理, 优化资金, 为定居兴牧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各涉农项目整合力度。我们按照集中使用、 确保实效的原则,将防病改水、退牧还草、水土开发、 农村通达等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优先用于定居兴 牧建设,形成定居兴牧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大财 政支持力度。我县始终把牧民定居作为推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逐年加大财政投入 力度,确保项目配套资金100%到位。三是统一材料供 应,降低工程造价。根据历年牧民定居工作经验,我 县对工程建设所需钢筋、红砖、水泥等建筑材料,采 取县财政预先拨款垫付,由国资中心与业主淡季提前 统一订购的方法,降低采购成本。在保证供应建材质 量、数量及工程质量的同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