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和 探索,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全面实践, 现行的安置帮教制度已不能适应形 势发展的需要,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本身固有的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 造成工作上的困境。 一、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就业能力较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形势艰难 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机会多、岗位多,但当前劳动力市场 对劳动者的素质普遍要求较高,各企业和用人单位需要的是懂技术、 有文化、 遵纪守法人员。 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市场, 许多大、 中专毕业生都一时很难找到理想工作, 在这种就业形势下,对于文化 水平偏低、缺少劳动技能、 大都无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来说,就 业、择业自然更显困难。通过对建邺区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 发现,全区的刑释教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大都无一技之长,就 业能力低。还有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由于长期与社会隔离, 不能适应新 形势的变化,思想观念陈旧、落后,不积极谋求就业,一味等待政府 的救济、安置,随着年龄增长,对政府安置的依赖性也逐步加大。 (二)人户分离现象突出,重新犯罪隐患尚存 目前,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未落户、人户 分离、“三假”现象(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存在,造成工作中 出现难以掌握情况。 造成衔接管理困难的最大问题就是人户分离问题, 根据今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专项调查结果显示, 部分刑释解教人员 回归社会后, 由于户籍地的居所发生变化, 造成人户分离, 查找困难。 随着刑释解教人员流动性的不断加大,我区有沙洲,双闸,江心洲, 三个街道成整建制拆迁,人户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不少人员根本不 回原籍,不申报户口或去向不明,使安置帮教工作无法跟上,帮教措 施无法落实,管控力度削弱,无疑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安全隐患,同 时安置帮教工作对象底数不清、 监管失控,导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 罪和破案难度增大。 (三)人财物捉襟见肘,安置帮教机制不健全 笔者在参加南京市安置帮教工作会议时发现,人财物的匮乏是 各个区安帮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 尚有一 部分生产生活资料,但作为城镇居民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 往往是 一穷二白、生活窘迫,心理负担大。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强安置帮 教工作的文件,但其中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刚性要求规定太少, 可操作 性离实际工作需要尚存不少差距。 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 社会氛围,安置帮教基地只能象征性的接受一些荣誉, 但在基地发展 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基本根本得不到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有效支持。 (四)安置帮教效率低下,教育宣传未跟上 随着开放度的增加,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通过户籍、职业实现 的社会控制被削弱,刑释解教人员的“监控难”问题日益显现。笔者 在与各个区的安帮同仁交流时发现, 目前对安帮人员的安置帮教效率 是令人担忧的, 帮教人员对安帮机构和安帮人员普遍存在着不信任的 情绪。 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与刑释解教人员原籍地衔接, 安置帮教办与公安有关部门的衔接管理等,还处于磨合、完善阶段, 工作难度较大。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从监狱释放之后, 根本不回原籍或 回家,安帮组织不可能知悉有关情况,或者回家后即外出打工谋生, 帮教小组不能及时与其联系实施帮教,从而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政 策宣传不到位,工作衔接不够,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与监管机 构的配合不默契、管理缺位的现象日益突出,安置帮教齐抓共管,社 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局面还未形成。 二、安置帮教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形势艰难的原因剖析 一是技能要求提高。在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 局面不会明显改变。 而目前我区刑释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较少, 监所普及职业资格培训力度不均衡, 多数监所对该工作不重视,很多 服刑人员在监狱没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导致出狱后就业困难。二是 思想认识偏差。刑释解教人员长期生活在脱离社会的大墙之内, 生存 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是社会边缘弱势群体。 由于受陈旧的 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普遍对刑释人员存在歧视, 很多单位根本就 不予接收。三是就业观念陈旧。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不顾自己本身的实 际情况,对报酬要求过高,粗活、累活不愿意干,这也是导致安置难 的原因之一。四是帮扶救助不到位。现今无论是个体、私营企业,还 是国有企业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录用员工有自主权,排斥行 政干预,因此单纯的安置举步维艰。 在对刑释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的同 时,从稳定他们的生活入手,如何协调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必要的帮 扶救助,促进他们悔过自新、融入社会,尚需进一步尝试和探索。现 今安置就业渠道得不到拓宽, 而司法行政又不能创办就业实体, 造成 已回原籍人员不能安其心、存其身。就我区而言,大多数司法所未对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100%推荐就业,与本区 劳动、 __门沟通不够。 (二)对“人户分离”、重新犯罪隐患尚存的原因剖析 一是大范围的拆迁是造成人户分离的主要原因。部分刑释解教 人员的父母、 兄弟姐妹与其断绝来往, 或者夫妻离异时住房判给对方, 导致回归后无处居住,无家可归。因此,如果帮教对象未主动到司法 所报到的,即使找到其亲属,也与本人联系不上。少数刑释解教人员 回归社会后,认为上户口没有多的用处, 同时也不愿意自己的服刑劳 教经历被他人知晓,不主动到派出所去登记和到司法所报到。此外, 部分刑释解教人员不回原籍, 给基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带来 难度,造成脱管漏管现象。 二是刑释解教人员自我控制力差。有的刑 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 由于家庭变故或在受到社会歧视时产生逆反 心理,对社会或他人进行报复,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试图努力重 新做人,但由于缺乏生产资料或信息技术和资金的扶持, 遭受失败后 就产生悲观情绪, 破罐子破摔, 也有的错误思想根源还没有根本矫正, 在金钱的利诱和出人头地心理的支配下,走“快捷致富”之路,最终 重蹈覆辙。三是安置帮教工作在实践中重在帮教, 对安置则显得力不 从心。 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增强改 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 在就业、 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 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可见,安 置帮教工作的理想价值应当是以安置带帮教、 以帮教促安置,实现两 者结合的最佳状态。但是由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所限, 承担需要综合 协调的安置工作力度明显不够, 只能把主要力量放在帮教工作上, 而 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只有借助安置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 安居才能 乐业,安置工作的不力已经使帮教工作的效果受到极大影响。 (三)对人财物匮乏、安置帮教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剖析 首先是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安置帮教 工作的机构设置是,中央综治委成立由综治办、司法部、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等部门组成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 由司法部承担。各地方基本都按照中央的模式层层设置机构。 现有的 机构设置模式往往造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