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机电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机电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一.机械通风及空调系统 1. 拆除范围: 1.1.首层拆除范围 1.1.1. 按图纸确认的拆除范围,保护性拆除该楼层(除消控中心及 电话机房外)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 冷凝水管、风机、风管、保温设施、有线温控器、过滤网以及送、回 风口和支吊架等所有附件。 1.1.2. 对消控中心及电话机房内的通风空调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 统正常运行。 1.1.3. 对所有防排烟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统日后的正常运行。 1.2 夹层拆除范围 1.2.1. 按图纸确认的拆除范围,保护性拆除该楼层(除消控中心及 电话机房外)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 冷凝水管、风机、风管、保温设施、有线温控器、过滤网以及送、回 风口和支吊架等所有附件。 1.2.2. 对消控中心及电话机房内的通风空调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 统正常运行。 1.2.3. 对所有防排烟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统日后的正常运行。 施工步骤: 1.3 二层拆除范围 1.3.1. 按图纸确认的拆除范围,保护性拆除该楼层除售楼处及连廊 区域以外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冷凝 水管、风机、风管、保温设施、有线温控器、过滤网以及送、回风口 和支吊架等所有附件, 并保证售楼处及连廊区域的通风空调系统正常 运行。 1.3.2. 保护性拆除走道水平排烟风管,对排烟立管及排烟立管上开 口至电动防火阀处进行保护,确保日后的正常连接。 1.3.3. 对所有防烟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统日后的正常运行。 1.4 三层至二十七层拆除范围 1.4.1. 按图纸确认的拆除范围,保护性拆各楼层除三层样板房以外 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冷凝水管、风 机、风管、保温设施、有线温控器、过滤网以及送、回风口和支吊架 等所有附件,并保证三层样板房通风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1.4.2. 对所有防排烟系统进行保护,确保系统日后的正常运行。 1.5 屋顶拆除范围 1.5.1. 按图纸确认的拆除范围,保护性拆除屋顶层(除电梯机房外) 的所有通风空调系统,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冷凝水管、风 机、风管、保温设施、有线温控器、过滤网以及送、回风口和支吊架 等所有附件。 1.5.2. 对所有防排烟系统进行保护(由于防排烟风机的拆除,必须 对防排烟管道作相应的防虫、防雨等保护措拖) ,确保系统日后的正 常运行。 1.5.3. 保护所有拆下来的风机、空调机等,以便日后再次安装。 2. 施工步骤: 2.1.先由相关施工专业拆除吊顶龙骨、石膏板以及风管井墙体,切断空 调系统电源、控制电源、拆除管线,方可进行对空调系统的拆除。 2.2.拆除下来的风机、空调机等统一运出大楼。 二.给排水系统 1. 拆除范围: 1.1.给水主管井 1.1.1 拆除塔楼给水主管井内的 28F-31F 的给水立管 (从屋顶加压水 泵的压水管至 28 层的立管) 。 1.1.2 拆除塔楼给水主管井内的 3F-27F 的给水立管及给水立管上的 比例式减压阀。 (从屋顶生活水箱出水管至 3F 的供水管道) 1.2.首层 1.2.1 拆除首层卫生间内的冷热水给水管、容积式电热水器。 1.2.2 拆除首层卫生间内的排水管、通气管、器具通气管。 1.2.3 拆除首层卫生间内的卫生洁具和地漏等设施。 1.2.4 拆除首层吊顶内从给水立管至各卫生间及其他用水点的水平 干管、阀门、支吊架等设施。 1.3.夹层 1.3.1 拆除一夹层的冷水给水管、水龙头。 1.3.2 拆除一夹层的排水总管及管道支架。 1.4 二层 1.4.1 拆除二层的卫生间内的冷热水给水管、容积式电热水器。 1.4.2 拆除二层的卫生间内的排水管、通气管、器具通气管。 1.4.3 拆除二层的卫生间内的卫生洁具和地漏等设施。 1.4.4 拆除二层吊顶内从给水立管至各卫生间及其他用水点的水平 干管、阀门、支吊架等设施。 1.5.三层至二十七层(共 25 层) 1.5.1 拆除三层至二十七层各住户厨房及卫生间内的冷热水给水管、 容积式电热水器。 1.5.2 拆除三层至二十七层各住户厨房及卫生间内的排水管、通气 管、器具通气管。 1.5.3 拆除三层至二十七层各住户厨房及卫生间内的厨房洗涤盆、 卫 生洁具和地漏等设施。 1.5.4 拆除塔楼住户水表井内 3F-27F 的给水立管、水表、截止阀、 管道、支吊架等设施。 1.5.5 拆除三层至二十七层吊顶内从给水立管至各住户厨房及卫生 间及其他用水点的水平干管及阀门等设施。 1.5.6 雨水管(立管及支管)应与屋面防水工作同时进行,并配合土 建外脚手架同时施工,但应在装修施工前完成。 1.6.屋顶 1.6.1 保护性拆除原屋顶钢筋混凝土生活水箱。 1.6.2 保护性拆除原屋顶生活加压水泵房供水加压设备基础。 1.6.3 拆除原屋顶生活水箱的进水管、 溢流管、 排污管, 水泵吸水管、 液位装置、浮球阀、液位报警装置等相关设施。 1.6.4 拆除原屋顶生活加压水泵房的供水加压设备、管道、支吊架, 屋顶生活加压水泵配电箱、照明设施、插座等由其他相关专业拆除。 2.施工步骤: 2.1.承包单位在拆除工作进行前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竣工图纸,核 实其工作范围,若有疑问应即时提出。 2.2.在拆除塔楼给水系统设施前,应先关闭东苑塔楼的屋顶生活水箱生 活加压给水泵压水管上的阀门并切断电源。 2.3.拆除塔楼给水系统设施前,应在系统的最低点设置放水装置,并确 保管道的放水不得影响现有其他不拆除的设施和建筑物。 三.消防系统 1.拆除范围: 1.1.首层 1.1.1 除首层室内单栓消火栓外,拆除首层其他室内双栓消火栓。 1.1.2 拆除首层公共部位的直立型喷头和隐蔽式喷头。 1.2.夹层 1.2.1 除夹层室内单栓消火栓外,拆除夹层其他室内双栓消火栓。 1.2.2 拆除夹层抬升部分的直立型喷头和管道。 1.3.二层 1.3.1 除二层室内单栓消火栓外,拆除二层其他室内双栓消火栓。 1.3.2 拆除二层公共部位的直立型喷头和隐蔽式喷头。 1.4.三层至二十七层 1.4.1 拆除每层住户内的喷头及喷淋管道。 1.4.2 拆除每层走道内的直立型喷头和隐蔽式喷头。 1.4.3 拆除每层公共部位的室内双栓消火栓(含灭火器) 。 1.4.4 拆除 15 层吊顶内的低区消火栓环管、比例式减压阀及管道 支吊架。 1.4.5 拆除 16 层吊顶内的高区消火栓环管及管道支吊架。 1.4.6 拆除 16 层至 3 层原高区消火栓系统供水管( XL-A9 和 XL-A10) 。 1.4.7 除三层至二十七层室内单栓消火栓外,拆除三层至二十七层 其他室内双栓消火栓。 2.施工步骤: 2.1 在拆除塔楼消火栓系统设施前,应先关闭两根供东苑塔楼消火栓系 统的阀门。 2.2 首先关闭首层和 15 楼低区消火栓环网上对应管路的蝶阀,在首层 最低处消火栓排水,确保管道内无积水。 2.3 拆除双栓消火栓立管及水平管道,消防箱,并集中堆放。 2.4 在拆除塔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施前,应先关闭湿式报警阀前的信 号蝶阀。 2.5 关闭一夹层喷淋系统信号蝶阀,在本层最低点排除管道水,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