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及抢修技术规程讲解
.WORD完美格式.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51-2016 解析 一、 基本规定 1 1、、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城镇燃气供应单位((1 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2)抢修人员应)抢修人员应 24h24h 值班值班 ((3 3)设置向社会公布)设置向社会公布 24h24h 报修电话报修电话 2、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过程中,应设置安全标志。 3、城镇燃气供应单位 (1)制定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送有关政府部门备案 (2)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3)组织实施演习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并应对预案及演习结果进行评定 (演练方案—演练过程—演 练总结—演练评估) 4 4、、人员进入燃气场所(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人员进入燃气场所(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 先检查先检查 所进场所是否有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燃气泄漏 人员在进入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 ((1 1)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2 2)专人监护)专人监护((3 3))轮换操作轮换操作 5、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作业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应穿戴防护用具,进入地下场所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2 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 带气检修维护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爆和防中毒措施,不得产生火花; 4 应连续监测可燃气体、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6 6、、进入场站生产区机动车辆(1)在排气管出口加装消火装置(2)限速行驶。 7、设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1)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补充, ((2 2))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3 3))消防通道的地面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应保持畅通无阻。 8、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半年不得少于 1 次。 检测时间:宜在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9、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及仪器仪表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运行维护、定期校验和更换。储罐检验三 年一次,安全阀一年一次 压力表半年一次 10、 燃气供应单位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价 运行与维护运行与维护 4.1 一般规定 4.1.1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2 隐患排查和分级治理整改制度; 3 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系统、厂站内工艺管道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4 供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5 用户燃气设施的报修制度及检查、维护的操作规程; 6 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及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 4.1.2 进入厂站内生产区,不得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操作。 4.1.3 站内装卸软管及防拉断阀应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保养,软管有老化或损伤时应及时更 .专业知识编辑整理. .WORD完美格式. 换。 4.1.4 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 4.1.5 装卸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运输车按要求停车入位,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 施。连接软管前,运输车应处于制动状态。装卸作业过程中,应采取设置防移动块等措施防止运输车移动。 装卸完成后,应关闭阀门,在卸除连接软管后,运输车方可启动。 4.1.6 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进行维护时,应有人监护。 4.1.7 施工完毕未投入运行的燃气管道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惰性气体或空气保压,压力不宜超过运行压力,并应按本规程第 4.2 节的有关规定进 行检查和维护; 2 未投入运行的管道与运行管道应采取有效隔断,不得单独使用阀门做隔断; 3 未进行保压的管道,通气前重新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合格可通气运行。 4.1.10 用户室内外公用阀门应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 4.2 管道及管道附件 4.2.1 同一管网中输送不同种类、不同压力燃气的相连管段之间应进行有效隔断。 4.2.2 运行、维护制度应明确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的周期,并应做好相关记录。运行、维护中发现 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4.2.3 燃气管道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应有土体塌陷、滑坡、下沉等现象,管道不应裸露; 2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爆破和取土等作业; 3 管道上方不应堆积、焚烧垃圾或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4 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革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 等; 5 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检; 6 架空管道及附件防腐涂层应完好,支架固定应牢靠; 7 燃气管道附件及标志不得丢失或损坏。 4.2.4 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影响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施工现场 1.1 加强燃气管道的巡查与现场监护 1.2 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2 施工过程中如有可能造成燃气管道的损坏或使管道悬空等,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 临时暴露的聚乙烯管道, 3.1 防阳光直晒 3.2 防外界高温 3.3 防火 4.2.5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4.2.6 地下燃气管道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燃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泄漏检查;泄漏检查应采用仪器检测,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周 期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 215 的有关规定。 2 对燃气管道的阴极保护系统和在役管道的防腐层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周期和内容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的有关规定;在土体情况复杂、 杂散电流强、 腐蚀严重或人工检查困难的地方,对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可采用自动远传检测的方式。 3 运行中的钢质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后,应查明腐蚀原因并对该管道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 .专业知识编辑整理. .WORD完美格式. 况进行选点检查,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 4 当钢质管道服役年限达到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对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5 应对聚乙烯燃气管道的示踪装置进行检查。 4.2.7 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应设置安全标志,在可能被车辆碰撞的位置,应设置防碰撞保护设施, 并应定期对管道的外防腐层进行检查和维护。 4.2.9 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期检查阀门,不得有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 2 阀门井内不得积水、塌陷,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3 应根据管网运行情况对阀门定期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4 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 带电动、气动、电液联动、气液联动执行机构的阀门,应定期检查执行机构的运行状态。 4 4..3 3 设设 备备 4.3.1 调压装置的运行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