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评价标准
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评价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确立了全国各等级医院院区环境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并规定了医院评 价方法和细则。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国内各类型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 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院区环境美化 Landscaping of the campus 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使用专门的保洁设备、工具和保洁剂,按照科学的 统筹方法,正确的技术规范操作,对服务现场的各种材质进行有针对性的清洗、 消毒和护理,以求保持其应有的表面光泽和高洁净度。 3.2 医院公用设施 Hospital utilities 医院公用设施是指为医院提供的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 包括给排水、 电气、暖通、医用气体、仓储与物流、电梯系统等设施设备及设备用房。 4基本规定 4.1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评价应以所服务的医院区域为评价对象。对拥有多 个院区的医院,本标准对各院区单独评价。 4.1.2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4.1.3 对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的评价,可以采用医院、行业协会或者社会第三 方评价。 4.1.4 评价者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 现场核实,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 4.24.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 4.2.1 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评价指标包括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 4.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每个章节在完全满足控制项的前提 下才可进行评分项评价。 4.2.3 评分项评价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和评价管理。 4.2.4 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4.2.5 医院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4.2.6 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的总分均为 100 分。 4.2.7 评价者可根据分值采取符合自身评价体系做法的评定等级。 5 5控制项(分值:控制项(分值:)) 5.1 应有系统的员工培训和学习计划,全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 及考核记录完整。 5.2 院区环境美化工作人员应有配置方案和岗位责任书。 5.3 制定院区环境美化养护管理计划,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 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5.4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环、占用现象。 5.5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5.6 应保证院区环境美化设施设备齐全,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和计划,且有 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5.7 应妥善处置各类不良事件和突发事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6 6 评分项(分值:评分项(分值:)) 6.1 组织管理 6.1.1 院区环境美化管理人员有科学的组织架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落 实到位。评价分值为分。 6.1.2 制定院区环境美化管理规约,设置专业岗位,且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熟练掌 握院区环境美化服务项目内容、熟悉院区环境美化服务各项规定和要求。评价分 值为分。 6.1.3 培养院区环境美化工作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并有相应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评价分值为 分。 6.1.4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及方案,做好培训的组织以及相关记 录文件的保存,提供真实有效的培训考核资料。评价分值为 分。 6.1.5 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 施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评价分值为 分。 6.2 规划管理 6.2.1 制定院区环境美化服务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关注对象及改进措施,且包含 院区环境美化服务质量、 职业安全、 持续改进等工作的具体措施。 评价分值为 分。 6.2.2 为满足院区环境美化减碳增氧、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隔音消声、促进健 康的作用,有专项预算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更换。评价分值为分。 6.2.3 具有健全的院区环境美化养护制度,并有效实施。评价分值为分。 6.2.4 编制院区环境美化台帐,并进行表格化管理。评价分值为 分。 6.3 实施管理 6.3.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 管理得当, 植物配置合理, 基本达到黄土不外露。 评价分值为 分。 6.3.2 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 3 年内达到正常形态。评价分值为 分。 6.3.3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 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 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评价分值为 分。 6.3.4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 卷叶和带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 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90%以上。 6.3.5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评价分值为分。 6.3.6 草坪及植被整齐一致,覆盖率 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 得超过 2 %。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 270 天, 暖季型草不得少于 180 天。 评价分值为 分。 6.3.7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 1 %;园林树 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 100 cm 有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 2 只,较细枝条上平 均每 30 cm 不得超过 5 只,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 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 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 5%。评价分值为 分。 6.3.8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 措施, 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 覆盖率不得低于 80%, 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评价分值为 分。 6.3.9 绿地整洁, 无杂物、 无白色污染 (树挂) , 无绿化生产垃圾 (如树枝、 树叶、 草屑等) 、水面内杂物每日清理,做到保洁及时。评价分值为 分。 6.3.10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做到维护 及时。评价分值为 分。 6.3.11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 距树干 2m 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 现象。评价分值为 分。 7 评价管理 7.1 建立完备的自评机制,出具年度自评报告,且报告真实、有效。评价分值为 分 7.2 对园区环境美化管理人员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分值为 分。 7.3 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开展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对医院院区环境美化服务 公众评价调査工作,原始资料保存完整。评价分值为 分。 7.4 认真分析研究调查结果,并根据收集的建议编写调查报告,内容完整、科学 合理,真实有效并能为决策提供依据。评价分值为 分。 7.5 依据调査报告制定出改进方案,纳入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监 督。评价分值为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