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办理依据(二)办理依据 3、《公安机关民主生活会规定》。 四、监督范围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和局属各单位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公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临武县公安局纪委(审计室) 二、责任人 审计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室内 全面工作,并对室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室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 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公安审计工作责任人为局纪 委分管副书记、审计室主任、承办人。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 (一)权力行使依据(一)权力行使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二)办理依据(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71 号) ;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审计署令第 4 号) ; 3、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中内协发[2003]20 号) ; 4、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令第 33 号) ; 5、 《郴州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郴公通 [2010]131 号) 。 谢谢欣赏 四、审计范围 (一)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公安特费、交通管理经费、 科研经费、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专项经费、预算外资金等 的管理和使用; (二)财务计划、装备物资计划的预算和决算; (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收入和上缴; (四)资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五)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六)各项基金的收支情况; (七)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九)其他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 五、审计程序及时限 (一)审计的准备阶段(一)审计的准备阶段 1 1、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事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事项。 根据年度审计计 划,确定公安内部审计事项及工作重点,对审计对象进行预测 和分类,科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审计事项。 2 2、委派人员组成审计组、委派人员组成审计组 。根据审计事项的特点和要求, 组织相应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 3、拟订审计工作方案、拟订审计工作方案 。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与重点,选择适当的审计方 式,合理确定审计要点、步骤和方法,明确时间进度和人员分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工等。 4 4、签发《审计通知书》、签发《审计通知书》 。。在实施审计 3 日前,向被审计单 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 计。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应附审计文书送达回证,被审计单位收 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填好审计文书送达回证送审计室。 (二)审计的实施阶段(二)审计的实施阶段 1 1、召开审计工作进点工作会。、召开审计工作进点工作会。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之 初,应邀请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召开审计工作进点工 作会,说明本次审计的范围、内容与目的要求,听取被审计单 位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共同确定工作部署。 2 2、索取、收集必要的资料。、索取、收集必要的资料。 审计组根据情况介绍和审计 工作需要,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集有关资料,并做好登记、 清点、移交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填好《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 3 3、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 审计组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 内控制度,并对其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一是对 内控制度健全性进行调查;二是对内控制度符合性进行测试; 三是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4 4、实施实质性测试、实施实质性测试 (1)分析经济业务特点。通过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复 杂程度、业务发生频率及业务处理人员素质等分析,确定各类 业务的重要程度、业务处理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等作为审计重 点。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2)审查有关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收集、鉴定审计证 据。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 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盘点现金、实物、有价 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 料。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是审查分析会计资料,主要包含以 下内容:审查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审查分析各类帐户、审查有 关凭证,开展复核、询证等;二是进行实物盘点和资产清查。 (3)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 员应当详细、准确的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并注明资料来源。 (三)审计的报告阶段 1 1、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检查、复核和整理审计 工作底稿,对汇集的审计证据进行认真审查,鉴定证明材料的 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检查审计组是否已经收集到足以证 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组收集的证明材料的充 分性。 2 2、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组编写的审计报告应当征 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 起 10 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室。审计报告由审计室主 任签字后,连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等一同报呈领导审签。 3 3、出具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出具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 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决定书。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予处理、处罚的,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 (四)审计申诉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后,如有异议,应当 在 15 日内向审计机构所在单位领导人提出。在单位领导人未 作出处理前,原审计决定应当执行。被审计单位如对单位领导 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复审。上级 内部审计机构复审后应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 (五)审计档案立卷保存 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将有关的资料立档管理。 六、监督检查 (一)推行后续跟踪审计。每项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对被 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确保被审计单位整改 到位。 (二)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审计事项所 形成的审计证据须经初审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由被审计单 位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三)实行审计工作公开制度。邀请局属相关单位参与审 计工作全过程。审计事项结束后,及时将审计结果公示。 (四)实行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全方位接受监督制度。自 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局属各单位以及广大民警的监督。 (五)实行内部审计部门自查自纠制度。对审计工作质量 及审计人员廉政情况进行不间断性自查自纠。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八、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一)过错责任内容 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 须追究责任: 1、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收受现金、实物、 有价证券等; 2、违反审计有关法律法规的; 3、其他过错情形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二)责任主体认定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 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 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室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任为责任人。 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 任。 (三)追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