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哲学部分哲学部分 1、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意识和物质。 2、划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何为第一性 的问题。 3、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统一性。 4、维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 5、辩证法主张事物是联系的,发展变化的,全面的且承认矛盾。而形 而上学则认为事物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且否认矛盾:根本区别是是 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6、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认识基础;哲学给具 体科学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是共性与个性、 普遍与特殊、 抽象与具体、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7、为马克思注意哲学的产生奠定的三大自然科学基础: 达尔文生物 进化论、能量守恒转化定律、细胞学说。 8、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主 义、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9、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的本质特征是他的实践性, 是科学性和革命性 的统一。 10、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基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 系和相互转化的原理。命题的提出人时毛泽东。 1 / 9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11、马克思主的两次飞跃: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 12、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 知的,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 反映。 13、相对静止是衡量物质运动的尺度。 14、时间具有一维性,空间具有三维性。 15、规律具有稳定性、普遍性、可重复性。 16、发扎你信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否定的实质是旧事物的 灭亡,新事物的产生。 17、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即数量,度是质 和量的统一。 18、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普遍的 :不同性质的事物具有不同的否定形 式;不同的事物发展具有不同的曲折性 ;事物的房展波浪式前进,螺 旋式上升。 19、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20、矛盾即对立统一,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矛盾在事 物发展中的作用,内因第一位,外因第二位。内因是发展的根据 ,外 因是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1、事物的性质主要地位是有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 22、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23、实践的基本形式:生产活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 2 / 9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24、认识是区别于动物的特有能力和功能,认识使人的活动具有目的 性,自觉性和能动性。 25、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 认识的初级阶段,其特点是直接性,形象性,表面性和生动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其特点具有间接性 ,普遍性、抽象性和 深刻性的特点。 26、认识的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的目的是实践, 实践觉得理论,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27、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 28、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 判断、 推理三种形式, 是认识的高级形式。 29、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 的反映论。 30、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唯物主 义就是反映论。 3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工人 阶级政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唯物史观。 32、恩格斯认为马克思曾有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33、任何真理都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具体性的属性。 34、社会存在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数、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社 会的决定力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35、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 建筑的矛盾。 3 / 9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36、生产力的三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生产工具是生 产力发展的标志;全部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37、上层建筑是表示社会其自身精神关系的哲学范畴。 国家政权是 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地受经济基础的决定, 间接地 收生产力的制约。 38、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 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 39、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 的政权问题。中国革命的根本动力是农民。 40、我国现阶段的两大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 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来解决。 法律部分法律部分 1 根据法律的产生及其表达方式的不同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 根据法律内容的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根据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4、根据法律内容的重要性、效力及制定程序方面的不同而划分为根 本法和普通法。 5、根据法律指定主体及其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为过内法和国际法。 6、对法起最基础最根本的是:经济 7、对法的性质起最更本的作用是:政治的性质。 8、我过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民间习惯法,没有司法判 4 / 9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例。 9、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 ,不包括 国际法。 ;他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不包括历史上的法或已失效的法。 ; 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 最基本单位。 ;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 10、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关 键)执法必严(条件)违法必究(保障) 11、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民主政治;坚持 依法行政;保障司法公正;搞好法律监督。 1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是:人民群众,是长期发展的战略。 13、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统一行使。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5、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 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上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生效。 16、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立法过程中最具决定性 的阶段) 、公布。 17、法律的法定公布形式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全文公布。法 律一般是以公布之日起生效。 5 / 9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 18、司法的基本要求:真确,合法,及时,公正,合理等内容。 19、司法原则: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专门机关工作和贯彻群众 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20、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国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 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 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 21、法律解释的分类:从解释的主体上分类,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 式解释。从外延上分类,可分为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方法上 分类,可分为文法解释、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