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本
国家法定传染病登记国家法定传染病登记 本本 科室:科室: 2020年年月月日——日——2020年年月月日日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1专人管理持证上岗,报告疫情固定专用电脑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1.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 人 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1.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 2 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 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 、痢疾(细菌性和阿米巴 性痢疾) 、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检痰)、伤寒(伤寒、副 伤寒) 、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 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 、钩端螺旋 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 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4院感部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 疫情资料分析。 1.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 于 2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徐汇区) 。发 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 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 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 报告。 1.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 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1.7对报告客户诊断变更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 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 楚。 1.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1.10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 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1.11各科室院感专员每日一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 漏项、 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1.1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 通知感染科, 感染科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 防 控制机构 报告, 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 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1.13发现其他乙类、 丙类传染病、 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其他传染病客 户时,于 24 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1.14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 登记本》上备查。 1.15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1.16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上报。 染病机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 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家长姓家长姓 职业及职业及 年年性性 儿童机儿童机 龄龄别别 构构 以下)以下) 上海市长宁区 宝4 男 岁构 6 号 101 室 3 欣 岁 2 男 童 号 1801 室 散居儿 崔旭斌龙瑞路77弄13 -18-19-19 上海市徐汇区 2016-12016-12016-1 幼托机 陈玉雯水城南路 16 弄 -10-11-11 2016-12016-12016-1手足 ((1414 岁岁 牌号)牌号) 名名 (应详细到门(应详细到门 期期期期期期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发病日发病日就诊日就诊日报告日报告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诊疗诊疗 者者 诊断诊断初初复复 名名 诊诊诊诊 口病 √ 水痘√ 月 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家长姓家长姓 职业及职业及 名名 儿童机儿童机 龄龄 别别 构构 以下)以下) ((1414 岁岁 牌号)牌号) (应详细到门(应详细到门 期期期期期期话话 诊诊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发病日发病日就诊日就诊日报告日报告日联系电联系电 诊断诊断初初 诊疗诊疗 者姓者姓年年 性性 名名复诊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