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参考文本参考文本 第 一 页 共 二十六 页 第一章第一章 第二章第二章 第三章第三章 第四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五章 第六章第六章 第七章第七章 第八章第八章 第九章第九章 第十章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目目录录 总总则则………………………………2 2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2 2 招聘录用招聘录用……………………………3 3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4 4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7 7 休息休假休息休假……………………………8 8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1111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1313 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1414 培训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1414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1515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1717 奖励与惩戒奖励与惩戒…………………………1818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2626 附附则则……………………………2727 第 二 页 共 二十六 页 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第三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 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 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 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 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第五条行为准则行为准则 第 三 页 共 二十六 页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 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第六条员工职责员工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 ( “顾客就是上帝” )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 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 ,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 质量稳步提高; 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 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 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 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 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 予以抵制; 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 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 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第三章第三章招聘录用招聘录用 第七条第七条招录工作由企业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企业根据岗位 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 第 四 页 共 二十六 页 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八条第八条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 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 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第九条 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 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第十条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 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 第四章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 (含按规定提取 的档案材料) ,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 并提交复印件:①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寸照片×张;②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③ 学历证书;④就业登记证;⑤健康体检表;⑥职业资格证书;⑦发生意外或疾 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自用工之日起××天 (法律 规定 30 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天(法律规定30 日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一律不录用。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 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 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一 个月)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二个月);三 第 五 页 共 二十六 页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 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 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 同期限、工作岗位、 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 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 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 止。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 提前××天(法律规定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天内(法律规定30 天内)重新签订劳动 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天(法律规定30 日)通知员工。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员工提前××日(法律规定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 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 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第 六 页 共 二十六 页 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因以欺诈、 胁迫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