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SDF-2015-0005编号:经纪合字号 山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山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示示范范文文本本 委 托 人: 经纪机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 - 1 -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 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 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4.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的内容, 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 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 - 2 - 山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委托人:; 【身份证】 【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经纪机构:; 备案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房地产经纪人:;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委 托经纪机构, 为委托人出售登记坐落位于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提供经纪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委托人、 经纪机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人确认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 3 - 1. 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 号:。 2. 该房屋登记用途为 【住宅】 【办公】 【商业】 【其他:】 。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年。 4. 拟售价格: 人民币¥元 (大写:元 整)以上。 5. 同意买方的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 他:】 。 6.经纪佣金的支付方式: 【全部由买方支付】 【全部由卖方 支付】 【买方支付()卖方支付() 】 。 7.同意税费缴交方式: 【各付各税】 【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 【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买方支付()卖方支付() 】 。 8.该房屋【不存在】 【存在】 【共有】 【租赁】 【抵押】等权 利受限制的情况, 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年月日前 解除。 9. 可能影响本房屋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经纪机构义务 1.经纪机构应当现场查看委托出售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 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核实是否存在限 制转移的信息。 2.经纪机构应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经纪机构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事 - 4 - 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经纪机构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信息 资料。 5. 买受人同意购买该房屋的条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 经纪机构应及时告知委托人, 并尽快促使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二 手房买卖合同。 6.如委托人委托经纪机构出售该房屋后,自行与非经纪机 构介绍的买受人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经纪机构的,本合同解除。 7.其他:。 第三条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提供该房屋的权属资料及业主主体资格资料, 以供经纪机构核对。委托人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并保 证向经纪机构提供的资料属实,出售意愿表达真实。 2.经纪机构为委托人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委托人应予配 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如委托人委托经纪机构出售该房屋后,自行与非经纪机 构介绍的买受人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经纪机构解除本合 同。 4.其他:。 第四条经纪佣金给付 经纪机构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促成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在签订《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 - 5 - 版) 》时,约定经纪佣金支付标准与方式。 第五条法律责任 1.经纪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 义务等情形,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失,经纪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2.委托人与经纪机构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经纪机构可 以要求委托人按拟售价格 %支付违约金。 3. 其他:。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经纪机构份, 委托人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 经纪机构(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房地产经纪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