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场协议范本
退场协议(范本)退场协议(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合,于年月日签订了建筑安 装工程联营施工合同,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合作纠纷,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 一致,就违约事项处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任意一项须解除合同违约的事项,本退场协议即刻 生效。 第二条第二条非责任方提前 28 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将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副本呈交给 监理后,即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另一方不得有异议。 第三条第三条收到一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需友好协商的解决清算、退场事宜,对双 方争议协商未果部分,可通过委托合同管理部门调解、第三方仲裁或诉讼解决,委 托第三方或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第四条双方同意按本协明确的合同价款清算原则及甲方、乙方、监理、接手承包单位四 方确认的现场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计算的工程总价款作为乙方退场费用。 第五条第五条除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退场款项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双方对总包合同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争议,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主张任何赔偿、补偿 及其他责任。 第二章第二章 须解除合同违约事项须解除合同违约事项 第六条第六条 工期违约工期违约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进驻现场,超过 15 天未进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非甲方原因工期滞后2 个月或连续三月工期不正常,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履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附录C中任一工程节点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附录 C: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完成;±0.00 工程完 成; 1/2结构层顶板钢筋混凝土工程完成; 结构封顶完成; 室内初装修工程完成;f室内精装 修施工样板段完成(自顶层往下五层完成); 厨房、卫生间精装修 (五金卫浴除外) 完成; 工 程竣备验收完成(毛坯竣备精装修交楼)。 第七条第七条 质量违约质量违约 1、附录 C 中付节点及交楼分户节点验收,复检超过三次或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附录 C: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土石方工程及桩基础工程完成;±0.00 工程完成; 1/2 结构层顶板钢筋混凝土工程完成; 结构封顶完成; 室内初装修工程完成;f 室内精装修 施工样板段完成(自顶层往下五层完成); 厨房、卫生间精装修 (五金卫浴除外) 完成; 工程 竣备验收完成(毛坯竣备精装修交楼); 2、竣工验收如未能一次验收通过,再次整改后(违约次数超过两次),经复验仍不合 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第八条 其它违约其它违约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范围的工程转包或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预算对数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办理完成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并交给建设方或逾期办理时影 响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逾期超过15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时间期满之后3 个月之内,未能向乙方支付应支付的款额,乙方 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甲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作为一家公司宣告停业清理,但此清理不是出于重组、 重建或合并之目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6、因甲方的原因暂停工时间大于六个月,乙方可作终止合同的选择; 7、乙方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预算总金额5%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进行假签证、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发现, 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 第三章第三章 退场工程价款清算及支付退场工程价款清算及支付 第九条第九条退场合同清算价款计算原则退场合同清算价款计算原则 1、实体该工程按照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接手承包单位四方 确认,按合同约定计价原则计算工程价款。 2、非实体乙方投入的财产(已投入机械设备、已进场未施工材料费设备、临设)由 乙方自行采取退场或转让新接承包单位,如有需求,甲方无条件配合。 3、乙方与第三方的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第十条退场工程价款清算范围退场工程价款清算范围 1、乙方已完成合同内外工程量总产值(包括实体费用、措施费用、变更费用、洽商签 证费用、扰民费用、利息、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 用) ; 2、乙方承担在施工中违规、违章处罚金; 3、乙方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5%的质保金; 4、乙方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风险抵押金; 5、由乙方承担甲方代缴的费用; 6、甲方已付进度款; 7、综上所述乙方应得已完工程工程款金额扣除违规处罚金 、保质金、工程量风险抵押 金、甲方代缴费用、已付款,剩余工程款即为乙方应得已完工程清退总价款。 8 8、、工程质保金、风险抵押金到工程竣工交验运行合格后,业主退还施工方后按实际金 额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清退工程价款支付清退工程价款支付 第一阶段第一阶段支付退场费用的总额的 70% 1、协议签订生效后 30天支付; 2、要求此费用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甲方不接收的机械设 备退场。甲方支付后三天内,乙方施工工人、管理人员、不接收的机械设备退场必须 退场。 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支付退场费用总额的20% 支付条件: 1、施工工人工资已发放,工人、乙方管理人员(除不多于 3 人的交接人员)、机械 设备已退场,乙方已提供工人工作发放书面证明。 2、甲乙双方按协商依据中所列项目清单内容,现场清点、交接完毕,并已书面确 认。 3、工程资料已移交,已配合甲方完成后续总包单位变更工作 ,包括标办备案合同解除 协议签订。 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支付退场费用总额尾款 支付条件: 1、第二阶段付款后起三个月内支付 2、确认乙方无涉及本工程外债务; 3、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2 日内,乙方现场清人并退场,甲方指定单位进场; 4、 后续总包单位的招投标手续、 后续总包合同备案、新施工许可证资料准备办理时 如有需要,乙方全力配合。 第四章第四章项目施工现场及资料交接项目施工现场及资料交接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交接施工现场交接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 7 天内,与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完成现场工程实体交接工作。 2、乙方收到甲方第一阶段付款后2 2 日内,须将现场各种临时设施(不含围墙及大门) 、 机械设备、施工用料清理出场外; 逾期未运离的,上述施工机械设备及未使用材料等即归甲 方所有。 3、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010 天内前完成现场各种建筑废料、 生活垃圾清理干净, 清出场外。 4、 甲方、乙方、监理公司及甲方指定单位在协议生效后1212 天内四方办理《施工现场 移交单》 。 5、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工程资料交接工程资料交接 1、 乙方整理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协议生效后1515 天内将施工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所形成的 工程资料,移交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工程资料按“工程项目移交清单”约定, (见附件) 。 2、甲方、 乙方、监理公司以及甲方指定接受单位协议生效后1616 天内同期审核完毕,四 方办理《工程资料移交单》确认手续,所缺资料乙方必须在审核日内随时提供。 第五章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