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一种最具有竞争、公 开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活动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 评标与定标等程序,但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整的招标 投标活动还应包括在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 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 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 相关人员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即对招标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包括确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及其 相关责任人、具体的时间安排、招标费用测算、采购风险预测以及相应措施等。 (二)项目综合分析 对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 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 定最终的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或技术人 员参加对项目的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进行踏 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招标采购方案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确定招标采购方案。也就是对项目 的具体要求确定出最佳的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 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以及项目的采购清单等,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方 案和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四)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 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 式等五个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主要是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 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 公告的其他事项。 2、招标项目要求。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的具体方案及 要求、技术 标准和规格、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竣工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合 同的主要条款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 3、投标人须知。主要是说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 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标准和方 法、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方式、 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以及截止日期、开标和评标及定标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 需要说明的事项。 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 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 处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务要求等。 5、投标文件格式。主要是对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出格式规定,包括投 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主要设备及服务说明、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 等?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及其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 成,总人数一般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 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制定的相关配套办法对专家资格认定、管理、 使用有明文规定,因此,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招标的,其专家的抽取须从其规定。 4、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相对保密。 (六)邀请有关人员 主要是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和来宾参加开标仪式,以及邀请监督机关(或公证 机关)派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二、招标阶段 在招标阶段,应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几个步骤组织实施,基本 程序是: (一)招标 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 发布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函)的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 2、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 办法和程序 可以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或者通过指定报刊、媒体发布资格 预审公告,由潜在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 规定对潜在的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3、发售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有兴趣 投标且经过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 修改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里应特别注意,必 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天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 (二)投标 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载明的事项有: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 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对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记。这个过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为密封或标记不规范被拒绝 接受投标的例子不少。 3、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 人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应当 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 收证明。 4、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补充或者修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 20天,即等标期最少为 20天。 (三)开标 1、举行开标仪式。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举行开标仪式。 2、开标仪式的基本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开始(需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即项目内 容、准备情况等)。 (2)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领导和来宾同志(来自单位、职务、身份等)。 (3)介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投标人代表(这里需要对所招标项目 作进一步介 绍:如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媒体、版面;截止什么时间有多少家供应商作出 了响应,并提交了资格证明文件;有多少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有多少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等等),在介绍招标人及其代表时,应按照 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介绍,先介绍招标人单位名称,接着介绍其代表人姓名、职 务、身份。 (4)宣布监督方代表名单(监督方代表所在单位、职务、身份)。 (5)宣布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及在开标时担负的职责:主要是 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标人)。 (6)宣读有关注意事项(包括开标仪式会场纪律、工作人员注意事项、投标 人注意事项等)。 (7)检查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的密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