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铁路建设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第一节 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 1.1 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组建 1.2 人员配置 第二节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第三节 按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 3.1 管理机构及职能分工 3.2 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第四节 组织开展培训 第五节 组织开展考核 5.1 局指挥部(经理部)绩效考核 5.2 外部劳务队伍考核评比 5.3 工程技术人员考核 第一节第一节 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 1.11.1 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组建现场施工管理机构的组建 根据中标通知书,局工程管理中心组建局指挥部(经理部)的建议和受局委托子(分)公 司组建的指挥部(经理部)及以局资质中标的子 (分)公司申请成立项目经理部机构的 报告,局人力资源部拟定成立指挥部(经理部)的机构方案,经局企业管理部、工程管 理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法律事务部会签,呈报局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 成立指挥部(经理部)。 局指挥部(经理部)为局派出机构,对外代表局协调与地方政府及建设、设计、监理等 单位的关系;对内以局中标工程为管理对象,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以项目成本核 算为中心, 以经济合同为约束, 通过项目法施工组织指挥施工生产, 并对工程工期、 安全质量、责任成本、效益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负责。 指挥部(经理部)按管理权限分为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子(分)公司 受局委托组建并管理的项目经理部〕 ,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以局资质中标的工程)。 局指挥部(经理部)由局负责组建,代局指挥部(经理部)、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由子 (分)公司负责组建。 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下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项目经理部(项 目分部)下设架子队;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架子队。 局指挥部(经理部)、代局指挥部(经理部)下设的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受指挥部(经理 部)和所属子(分)公司双重领导, 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实行从开 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在工期、安全质量方面对指挥部(经理部)负 责,在责任成本、经济效益方面对所属子(分)公司负责。确保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期 完工。 架子队归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领导,承担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委派的施工生产任 务。 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由参建的子(分)公司负责组建; 架子队由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 提出组建建议,报局或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成立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1.21.2 人员配置人员配置 1.指挥部(经理部) 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约定和局批准成立指挥部(经理部)的定员配置人员。 指挥长(经理)、 总工程师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约定人员配置, 并符合局 《关于印发 〈中 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四人 〔2009〕167 号)任职条件。 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部长、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按局《关于公布中铁四局集团有 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定员的通知》(中铁四人〔2009〕147 号)规 定的定员配置,其中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质量部长符合局《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 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四人〔2009〕 167 号)任职条件。 各子(分)公司以股份公司、局资质中标的工程项目,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资格需 经局工程管理中心审查核定;安全生产总监、安质部长以及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 员的资格需经局安全质量监察部审查核定。 其他人员按局批准成立指挥部(经理部)的定员配置。 2.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 根据参建子(分)公司批准成立项目经理部 (项目分部)机构文件的定员配置相关工作 人员。 3.架子队 队长、技术主管、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试验员、领工员均需为正式员 工,由各子(分)公司配置。 生产岗位人员由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提出配置建议,报局或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生产。 第二节第二节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1.根据局批准成立指挥部(经理部)的机构文件,局指挥部(经理部)设工程管理部、安 全质量部(含环境保护)、物资机械部、工程经济管理部、财务部、中心试验室、综合 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2.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根据参建子(分)公司批准成立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的机构 文件,设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机械部、财务部、试验分室、办公室等职能 部门。 3.架子队不设科室,只设队长、技术主管、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试验 员、领工员、生产人员等岗位。 第三节第三节 按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按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 3.13.1 管理机构及职能分工管理机构及职能分工 1.各子(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或分管的副总经理为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 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作业队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本作业队伍及架子队建设、管理 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般设在人力资源部门或外部劳 务管理部门。 2.各子(分)公司负责制订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和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架子队的主 要管理职能和管理职责,并发布实施。 3.各子(分)公司要建立、完善架子队的管理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对架子队的队伍建 设实施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架子队建设的管理机制。 4.各子(分)公司负责制订本单位架子队组建的规划和方案;负责具体实施架子队的组 建,对架子队实施规范化管理。 5.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按规定程序考察、审核和上报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劳务工建 议使用名单,经公司批准后实施。负责架子队的现场组织和管理。 6.架子队在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资源、现场、过程管理。 3.23.2 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配置及任职要求 1.队长:5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一定的 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每队配备 1 名。 2.副队长:4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现场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根据架 子队管段的工程情况设置,每队配置 0-2 人。 3.技术主管:3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一定的技术 管理、协调能力。每队配备 1 名。 4.领工员:4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按保 证作业现场管理和监控的需要配备。 5.技术人员:1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满足现场 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的需要配备,一般为 2-3 人。 6.质检员:4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质量监管经验, 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配置 1 名。 7.安全员:4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至少配备 1 名。 8.试验员: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 并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由架子队负责现场试验、检验时,每队配备 1 名。 9.材料员:4 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物资管理经验。视项目经理部 对架子队的管理要求